我是一个公务员,工龄二十年,正科长也当了七八年啦,但每月拿到手里的工资也只有1500左右,甚至不比太太单位(医院)里才转正的小医生的工资强,所以我知道公务员的工资该涨了!公务员们,尤其是我接触到了小公务员们,也是深有感触。一位网友对我说:
“我是四川的一个乡镇的公务员,我的工龄快20年了,是所谓的副主任科员,我每月的工资奖金就714元,每年的总收入就是8000元多点,还没有达到乐山市的城镇人口的人均收入。说句心里话,我们的收入的确太低了!就是和我们同工龄的教师也是差不多的收入。国家应该给公务员涨工资了,而且应当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工资标准,同时应当照顾乡镇的公务员,要省级以上和乡镇的公务员工资高些才符合现实,因为乡镇工作太艰辛了,我有15年时间工作在山区,对山区群众的感情很深厚,而且我们很多乡镇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几乎没有什么腐败的事情发生,当你看到山区群众的生活较为贫困的时候,你还狠心向我们的衣食父母伸手吗?我们认为乡镇公务员的月工资和省级的3000元以上为适合,县级和地市级在2000元为适合,因为乡镇的条件差,交通费、通讯费等都是自费,而县级以上出门都有豪华轿车,有些乡镇连吉普车都没一辆,有车又出不起修理费、油费、过路过桥费。所以应该照顾乡镇,乡镇才是真正给老百姓办事的场所。”
说真的,我蛮理解他的,他说的这种情况有代表性,虽然我的工资也不高,但我是城里人,家里有遗产,太太也能挣到钱。还有许多公务员网友也对我谈了他们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迫切渴望,有位西部地区的公务员网友说,
“西部公务员的工资低,好些地方的公务员的收入还不及街上蹬人力三轮车的,有些餐馆的杂工没有都600多元,而才参加工作的办事员、科员每月就500多点,还是优大生”,
所说这句话的是个才进机关的优大生,他说都说公务员这个职业好,有前景,有稳定的收入,只是没想到工资那么的低!谈及将来的家庭和住房等,他说国家早点给公务员应当得到的报酬吧,要不然怎样组建家庭啊?他们都还年轻,更不愿意,也没有权利和机会去搞贪污腐败。
我也非常地理解他,是啊,小公务员们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诉求是善良的,如食色人之性也一样天然。(在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准较高,如广东的一位朋友给我讲过他的情况:供职是广东省某市的事业单位,学历本科,科员,刚转正四个月左右吧。工资卡两张,农行和建行。建行是市人事局发的,工资:2500,补贴:500+1000,农行是单位的工资卡,工资1800,补贴:200多+800多。事实上,公务员的工资是超过6000的,还有季度奖,半年还有什么补贴,过年过节,单位发的奖金用现金发没算进去的)
但是我也听到一些有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其实也不过七品芝麻官阶)对公务员工资改革必要性的论证,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肉食者”的一个中心论调是自己这个层次的人是社会的精英阶层,是社会主流社会的代表,工资水平理应在社会中上水平。这种赤裸裸的精英论既不时髦,也不理性,我除了在心里BS(唾)一口外,不与之理论。但也有“有识之士”,提出提高公务员工资可以高薪养廉、可以刺激内需,真是欲加工资,何患无辞!我的担心也就由此而生,公务员工资改革不能成为“内部人改革”方式、不能违背“分享式改革”宗旨、不能脱离百姓的现实需求而成为大小官员们弹冠相庆的盛筵!其核心是,公务员工资应放在改革的社会系统下设计,以有利于形成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氛围为目标。
如何正确认识公务员工资改革,我想还要取决于对其内在深层原因的认识:一是消减公务员“相对剥夺感”。公务员收入不平等,同在一个地区(城市)、同在公务员队伍,但有些公务部门手握社会资源分配权、行政执法权,灰色收入高于工资的正收入(前二十年是分房高福利),而一些清水衙门,则守着一份死工资。二是遏制而非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很清楚,公务员工资改革中整顿的色彩强烈,加大工资的透明度,取消了小金库,只是局部地区和一些行业提高了工资水平。二是与市场化改革相配套。我国公务员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福利性产品已开始走向市场化,公务员面对社会均等的价格,但低工资又使其承受力高度不等。因此,公务员加薪是市场化范围扩大的必然要求,也是避免公务员因个人及家庭生存发展需要所迫而铤而走险、违纪犯法的重要保证。
公务员及其公务员阶层只是社会结构中一分子,精英政治、精英工薪论是与大众社会、历史唯物史观相对立的,不足以成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公务员及其阶层的特殊性,公务员工资改革不能不考虑社会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等社会变量。要看到,作为改革阵痛的承受者,我国当前仍有3000多万未脱贫农民和以国企下岗职工为主体的2400多万城市贫困人口。在政府未能较好解决其脱贫问题的同时给公务员加薪,不仅拉大了收入差距,更重要是造成贫困阶层强烈心理反差,认为政府“济富不济贫”,一旦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他们便可能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最大因素之一。
我认为,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部分,公务员及其阶层不是社会的特殊分子,只是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公仆,即然是公仆,它的工薪没有理由凌驾于社会发展水平之上、超乎社会财富创造者之上,注定只能是参加社会的二次分配。
四川的朋友今天给我发了消息: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为该省千名领导干部讲了三个小时的公务员法的报告,透露说,公务员薪酬将以企业为坐标。企业,不仅仅指国有企业,而是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从各种类型的企业中抽样调查,与平均数比较,并且是与企业相当人员比较。由于企业和企业工作人员都没有行政级别,这里的“相当”是指大体相当,包括学历层次、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层次等。我欣欣然,颌首称是,著此文,以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