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交换”


亚里士多德的“交换”

 

2017220日。

亚里士多德(前384-322)说,人是“城邦的动物”或者人是“政治动物”;还说,离开城邦,人不是成为神祇就是成为野兽。他所强调的,是人的社会属性。人成其为人,不是因为他是一个动物,而是因为他是社会生活中的动物。在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中,政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主要形式。据说,古希腊那些自由公民,一年365天,有300多天在开会。他们无需从事生产活动,有大把的时间用政治来打发。政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结成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在政治过程中,人与人发生各种关联,人的社会属性得以体现。政治是个体实现社会存在的一种形式,交换也是。

亚里士多德的“交换”,首先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过程,而是人与人的关系过程。亚里士多德不是从商品价值实现的角度,而是从人的社会性实现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交换的。亚里士多德说:“没有交易就没有社会。”这说明他已经充分认识到,同政治过程一样,交易过程也是人们之间实现社会连接,从而实现社会存在的形式。政治是一种权力的形式,而交换(或经济)则是一种利益的形式。没有社会过程,人只是一种生物的存在,而政治和交换,则使人的社会性得以实现和体现。这样来理解的交换,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过程了。

当然,就形式而言,交换首先还是一个基于物质的关系过程,它产生于经济的需要,也发展于经济的扩展。商品交换产生于分工,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柏拉图的观念。在分工条件下,“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求]”因此分工条件下,物就有了两种用途:使用和交换。使用就是自己使用,交换就是出售给他人使用。以鞋为例:同样是使用这双鞋,有的用来穿在脚上,有的则用来交易。亚里士多德关于物的两种用途的思想,在斯密那里发展为价值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种形式,而在马克思那里则发展为商品包含使用价值和和价值两个因素。

分工所导致的交换,与我们今天讨论的以等价为基础的交换还不一样。作为分工结果的交换不一定要求交换者独立利益的实现。如果交换主体的利益是独立的,就要求利益的实现,从而要求等价交换。这才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商品交换。亚里士多德讨论了等价交换产生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说,在社会团体的初级形式即家庭中,人们共用一切财物,商品交换没有也不需要发生。随着人口的繁衍,村坊的形成,人们之间的交往和交换范围不断扩大;当人的交往扩大为家庭之间的关系时,包含利益计算的商品交换就产生了。商品交换的产生,可以理解为是人们经济理性觉醒的结果。

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要求通过交换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就涉及交换公平或者公平交换的问题。亚里士多德认识到,要使交换能够持续,就必须互惠。互惠仅仅是交换产生的必要条件。交换要能持续,还要求交换的公平或者平等。亚里士多德说:“若没有交易就没有社会,没有平等就没有交易。” 在两个平等的交换参与者之间,交换的公平就是要求在参与交换的两种商品之间建立等同性或同一性。紧接着,在对交换等同性或者同一性的讨论中,涉及到与价值有关的一些内容。

亚里士多德举了房子与鞋子交换的例子。亚里士多德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X量房子与Y量鞋子交换中,使它们之间等同的东西是什么?因为我们通俗地讲X量房子与Y量鞋子相交换,就是指他们价值相等,解决等同性或者同一性的问题,就是要解决是什么使它们等同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是什么决定价值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决定了房子和鞋子之间的等同性问题呢?在《伦理学》之第五卷讨论交换和公平交换时,亚里士多德试图给出解释。不过,他前后的两个解释是不一致的。

首先他说,使房子和鞋子等同的是需要。也就是说,房子能够满足鞋匠的需要,鞋子能够满足木匠的需要。这种说法大成问题。相互需要只是需要而已,也就是互惠,它只是交换的必要条件之一。需要与等同性之间,在分析上还有距离。等同性是必须能够在量上度量的,而需要只是定性而已。在以后的理论发展中,需要又被理解成为效用。这样,等同似乎就意味着效用,也就是说房子和鞋子之间按照一定比例达成交换的关键在于二者之间效用的相等。这种解释更是大成问题。说等同性意味着房子与鞋子之间的效用相等,我们来考虑一下究竟是什么相等。如果说是相同性质的效用,显然不成立。交换得以进行,不是因为参与交换的两种商品效用相同,而是效用不同。那么,是不是效用的量相同呢?也不是,交换得以发生,交换之所以有意义,恰好是因为通过交换可以产生交换剩余。不是效用相等,而是效用不相等。不过,如果我们暂时离开物物交换,而以商品与货币的交换来理解,并且假设货币效用不变的话,解释可能会方便一些。人们对商品的定价,取决于人们对物品满足自己效用的评价。这样,需求角度的解释发展就发展为效用价值论。

然后亚里士多德又说(大概是觉得需求角度的解释不甚理想),等同性所要求的价值相等指的是成本相等,也就是说,若干量房子的成本与若干量鞋子的生产成本相等。成本相等是什么意思呢?中世纪的神学家阿尔伯特·马格努斯的理解是,因为房子和鞋子都是社会所需要的,只有其成本通过交换得到完全补偿,这两个行业才能存在下去。所以,交换的持续以及行业的生存,就要求完全成本补偿。因为那个时代的生产成本主要是劳动,于是成本决定价值在后来就被发展成劳动价值论。基督教历来有重视劳动的观念,劳动被理解成是荣耀上帝的一种形式。中世纪神学家从亚里士多德对等同性的分析中发展出劳动价值论,其实是其重视劳动的观念的一种体现。

亚里士多德的交换思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价值理论的萌芽。马克思说:亚里斯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正是在这里闪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辉。(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P75) 其实,被马克思高度评价的,只是亚里士多德并不一致的矛盾的认识的一个方面。马克思因为主张劳动价值论,所以他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只注意到劳动价值论的萌芽。在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默瑞·罗斯巴德的《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思想》中,亚里士多德等同性分析中成本或者劳动分析的成分,即使不是一场灾难也是一个误会,将价值归结为成本或者是劳动,是亚里士多德思维混乱的结果。亚里士多德的分析中最有意义的,就是从需求或者效用的角度对价值的理解。凡是他认为正确的东西,都被看成是预示了后来的新奥地利学派的真知灼见。人们只关注到自己关注的东西,马克思和罗斯巴德都一样。

无论如何,亚里士多德从交换的分析中引申出对价值问题的讨论,在经济思想史上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尽管他的分析并不深入,而且内在不一致,甚至显得矛盾,但这种初步的尝试是很有价值的。就算他只提出了问题,就具有了重要意义了,况且,他还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两个思路。

亚里士多德关于交换思想的以上方面在后来的经济学发展中被继承并发展了,而他关于交换与人的社会属性实现的思想却被忽视,被遗忘了。现在经济学只是把交换看成是一个资源配置的过程,只注意其经济含义,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交换的含义要更丰富一些。学术或者思想的这种演变,其实是学术专业化发展的结果。经济学一步步的现代化和形式化,原来思想家们讨论经济问题时涉及很多“非经济”的方面都被撇开和舍弃了。被形式化的经济学抛弃掉的某些东西,还可能在其他学科中间接触到。前些年读杨懋春的社会学著作《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从他对中国传统农村集市及交易的描述中,可以体味到亚里士多德关于交换与人的社会存在的思想。在传统农村里,集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还是农村人休闲娱乐,结交朋友,交流信息的场所;交易不仅仅是个商品交换的过程,更是一个人与人交往并通过这种交往体现其社会存在,实现其社会价值的过程。人们每逢集期就汇集集市,不一定要买什么或者卖什么;有时候,人们只是到集市上转一转,看一看;有时候,人们带点东西到集市上,主要的目的也不是出售,而只是赶集而已。而赶集的意义,似乎就在赶集本身,就在通过赶集证明和实现自己的存在。一个人长期不赶集,就可能被人们遗忘,可能被潜在的乡村共同体抛弃。杨懋春的这种描述,是对亚里士多德关于交换与人的社会属性实现的思想的一个具体化。这种现象,在快速现代化的背景下,已经成为一种化石性质的社会现象了。

讲到亚里士多德的交换思想时,我觉得他关于交换作为人的社会属性实现形式的思想很有意思。可惜的是,经济学中早就不讨论这样的问题。由此,我讲这些东西的时候还有一点合法性的疑惑。经济学越来越专业化和形式化,也越来越单调和乏味了。经济学这样的发展,难说是好还是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