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产品供给所涵盖的范围及其理论依据


 从中国公共产品实际提供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政府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更多地是依据《西方经济学》中关于公共产品的论述来进行的,政府在公共产品提供范围上相对较小,其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通过公共产品转由私人产品负担的方式,来减轻政府负担,并且变相地增大GDP规模的现象。从上述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所包含的范围来看,除政府公务支出(含国防、行政性支出)之外,一些公共产品还没有列入中国目前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归其原因,其一方面与中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有关系;另一方面,也与我们目前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的认识偏差密切相关。鉴于公共产品是维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只存在提供公共产品水平高低的问题,而不存在公共产品提供范围的大小问题。就此而言,目前中国政府对于公共产品认识上的偏差,应该是造成中国公共产品涵盖范围过小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中国政府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争议较大的是医疗、教育和养老三个方面。就医疗而言,虽然其服务的对象不具有效用不可分割性、外溢性等公共产品的特征,但是,医疗行业作为人类维持生存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所必需的。如果根据私人产品的特征,将医疗产品由私人提供,那么,受医疗刚性需求影响,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医疗行业会成为一个“暴利”行业。虽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医疗行业的利润率会回到一般水平。但是,受医疗行业地域以及技术供给的垄断限制,这种依靠市场竞争机制平滑医疗“暴利”的效果并不明显。理论上而言,医疗行业作为人类基本的生存条件,其只是维持人类再生产的一种手段,因此,作为人类基本生存需求的医疗行业,其满足路径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将医疗费用计入在职职工工资,通过职工工资支出,实现医疗费用支出与工资收入之间的均衡。与此同时,对于没有收入的居民,则可以依靠政府提供公共医疗产品的方式,而得到有效的医疗服务;二是在职职工工资不包含医疗费用,医疗产品全部由政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产品。医疗作为公共产品,向全社会提供免费服务。其实,这两种医疗产品提供方式之间是存在一定联系的,因为后一种医疗产品的提供,其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税收,与医疗费用列入工资收入一样,税收同样是对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扣减。就此而言,不能说上述两种医疗服务的提供方案谁好谁坏,关键在于明确医疗服务作为满足人类生存的一项基本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这就要求政府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条件,包括医院建设、医护人员培育以及基本的医疗药物保障等。理论上而言,由于社会在职职工只占社会总人口的一部分,考虑医疗是人类维持生存的一项最基本手段,因此,通过第二个方案,由政府提供公共基本医疗服务的方式,较为妥当。这种服务方式在理论上的支撑点,就在于人类生存是维持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医疗是维持人类生存的一个重要手段。当然,考虑医疗水平、手段和医疗条件的差异,在公共医疗之外,可以允许私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以此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群体的医疗需求。就公共医疗产品的提供而言,保障其效用发挥的前提条件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基本药物定价的相对合理性;二是医疗网点、技术人员地区布局的相对合理性。

就教育而言,教育作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虽然其服务对象是可分的,并且教育的受益对象也是可分的。但是,考虑教育的特殊性,在知识外溢性作用下,教育在受益于人类个体的同时,也会使全社会受益。鉴于个人在教育层次上所体现出的先天差异,一般而言,基础教育对于一国国民素质的提高会产生重要影响,相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其外溢性特征十分明显,因此,对于基础教育,理应通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而使全体国民都从中受益。从实践中来看,基础教育既包括幼儿、小学和中学教育,又包括职业技术教育;对于高等教育而言,虽然其具有受益对象的具体化特征,但是考虑高等教育与人的智商之间所呈现出的正比例关系;考虑到高等教育在使被教育者获得利益的同时,还存在很强的知识外溢性特征,因此,将高等教育私有化,其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支付能力与智商高低的匹配问题。虽然目前的高考制度在很大程度保证了高校被教育者的智商水平,但是,高校的大规模扩招,一方面不能保证教学质量,其主要包括老师的教学态度以及学生的受教育程度等方面内容;另一方面,高校的收费制度使一些经济负担能力较差的学生无法安心学习。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等教育的质量。有鉴于此,当前在高等教育上也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考虑学生之间的学习成绩差距,对于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在高等教育上仍然实行精英教育,通过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式将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产品,向国内居民提供,以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通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服务于本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考虑高等教育受益对象的个体性特征,对于经济条件较好、有继续深造潜力的学生,可以采取私人办学的方式,一方面满足居民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高等教育的外溢性属性,使整个社会也从中受益。从私人办学的方式来看,其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保本办学”的方式,达到一定的社会公益效果;二是在“逐利”机制作用下,通过办学来获取较大的收益。当然,理论上而言,这两种私人办学模式立足点各不相同,前者侧重于精神层面,后者侧重于物质层面。就整个社会而言,以上二种私人办学模式都可以使社会从中受益。

从基础科学研究来看,由于基础科学研究也带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基础科学研究对于一国经济的发展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基础科学研究无疑应该作为公共产品的形式,由政府来提供,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提供基础科学研究的场所、仪器设备等硬件支持;二是给予从事基础研究工作者丰厚的待遇,使他们安心研究,以此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科研成果,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从养老服务来看,一般而言,一定时期社会对于养老需求的满足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一是将个人的养老开支作为工资项目计入个人工资总量,通过个人工资中养老金的累积,来实现个人养老。这种养老方式带有明显的私人养老特征,其优点在于实现了个人养老收支的相对匹配,而缺点在于个人养老金的积蓄时间相对较长,其未来将面临贬值以及养老金价值与使用价值不匹配的风险;二是将个人的养老开支作为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以保证每一个居民“老有所养”。理论上而言,养老作为居民人生经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持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由于每个人先天能力的差距,因此,第一种养老方式很难使全体居民“老有所养”。考虑老年人没有相应收入等因素,当前对于中国的养老服务,可以实行基本养老服务与私人养老服务并行的方式。具体言之,对于一般居民的养老,由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以此满足本国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而对于收入水平较高的居民,可以采取私人养老的方式,在养老服务水平、服务层次上不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总体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产品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各不相同。若从市场主体“逐利”性角度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作一般概括,笔者认为,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活动,主要存在三种方式:一是“逐利”机制下从事的经济活动,这种方式下的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满足于人类发展性消费而从事的投资品和消费品的生产,其主要表现为衣、住、行等物质生产形态和娱乐、旅游等精神消费形态;二是“保本”机制下从事的经济活动,其主要表现为食物、药物以及相关产业链产品等人类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物质产品形态,以及文化等人类维持生存所需要的精神产品形态。此外,还包括维持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如交通、电力、水务以及环境治理等方面内容;三是“免费”机制下从事的经济活动。其主要表现为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基本养老、部分高等教育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