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证监会公布了今年1至5月发行人主动撤回首发申请、证监会终止审查的17家首发企业名单,以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这是证监会首次专门集中公布终止审查首发企业相关情况。
专门集中公布终止审查首发企业相关情况,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它不仅是新股发审制度走向透明的一种表现,对企业和中介机构行为起到加强社会监督的效果,而且通过证监会对终止审查企业所存在主要问题的关注,可以让上会企业自觉地回避问题,提高上会企业质量。
不仅如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还表示,证监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在审企业是否存在“带病申报”的问题,从严审查、从严把关,坚决把不符合发行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尤其是对于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瑕疵,保荐机构不审慎履行保荐工作职责,不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撤回申请,仍然隐瞒掩盖,心存侥幸,带病申报,意图博弈过关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证监会的这种做法,明显可以增加投资者对发审工作的信任度,同时也给试图“带病申报”的企业以震慑作用。
不过,就新股发审对有关问题的关注来看,审核中关注的问题可以更多一点。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新股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分股东、董事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不清,股权权属不清晰;二是收入、利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且披露理由不充分;三是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少数企业甚至出现亏损;四是大额资金周转、资金往来行为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五是申请文件出现多处业务数据差异和差错,信息披露不一致等。对于这五方面问题的关注固然必不可少。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也应纳入到新股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中来。那就是对企业“是否适合上市”问题的审核。
对企业“是否适合上市”的审核,这是借鉴港交所的一种做法。今年6月3日,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交所就首次公开招股审批及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发出进一步指引。据联交所称,有多家新上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在上市后监管禁售期结束不久即沽出或逐渐减持其权益,有时该等发行人更会同时改组管理层及/或改变上市业务性质。此现象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该等新上市公司的原控股股东着眼于上市地位所带来的价值,而非对集资及争取上市地位以发展业务有真正需要。联交所认为这类公司会引发投机买卖,损害投资大众的利益。
为此,联交所拟针对那些具有指引信所列特点的上市申请人作出更严谨的审视。联交所将要求该等申请人及其保荐人提交详尽分析以证明申请人适合上市。联交所审阅有关分析后或会因应审阅结果而施加额外规定或条件,又或行使酌情权以不适合上市为由拒绝有关申请。
港交所提出的“是否适合上市”问题,其实是A股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很多A股公司IPO上市的目的,并非真正是为了企业发展业务的需要,它们看重的是上市地位所带来的价值。很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是为了企业股票上市后,好高价套现。包括最近两年的中概股回归热潮,很多也就是为了方便其控股股东及高管们能够在A股市场高价套现。也正因如此,一些大股东在限售股解禁后不久就大量套现,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为了加快套现进程,甚至选择辞职套现的方式。参照联交所的做法,这些企业是不适合上市的。问题是,这样的企业在A股公司中并不少见,股市也因此成了这些公司股东的提款机。
所以,A股市场更需要正视港交所提出的企业“是否适合上市”问题。通过借鉴港交所的做法,来对那些奔着上市套现的IPO公司说“不”。这不仅可以减轻大小非套现的压力,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可以使有限的股市资源得到尽可能合理的配置,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对“是否适合上市”问题的关注,也应纳入到A股市场新股审核关注的主要问题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