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转型要从孵化社会组织开始


      


    社会组织化(Social Organization)是经济高速发展及现代民主政治形成后的一个必然趋势。世界上一些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都具有较强的社会组织化程度。其共性是通过不同的社会组织来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从而以社会组织作为中介,构建整个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伴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获得了相对独立于政府的地位,并逐渐恢复了社会的自主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劳动产品分配方式极大改变,从而推动了社会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和经济结构关系的多样化。在这个变革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利益需求和利益群体,促使社会产生利益的分化和重组,形成许多分散的、多元的利益群体,这就为社会组织的生长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社会组织作为与政府公共组织和市场企业组织鼎足而立的第三部门,是通过“以志愿求公益”来弥补政府缺陷和市场不足。近年来,在“小政府,大社会”国家治理趋势下,政府更多的职能让渡给社会,于是,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据民政部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社会组织总数已超过60万个,同比增长109%。其中社会团体312万个,基金会419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7万个。在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中,社会组织因其植根于基层、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必然成为有效承接政府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组织基层群众相互帮助、共建共享,创新公共服务的重要主体。然而,目前我国社会组织的法规和规章主要以程序性规范为主,实体性规范明显不足;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政策规定。临着注册难、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监管难、吸引人才资金难等难题。社会组织整体实力还较弱,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建立一种社会组织和政府都能充分信赖的机构,为初创期和实力较弱小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指导、资金项目等全方位帮扶,增强其独立运作的能力。为此一个全新培育组织的形态——社会组织孵化器应运而生。

        社会组织孵化器是指在一个集中时空内,由专业团队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提供一系列的支持,包括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后勤服务支持、日常经费补贴、协助能力建设、提供政策辅导、指导策划项目、注册协助、协助宣传推广等方面,帮助其尽快发展和成长。目前,社会组织孵化器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运作过程中必将面临挫折与挑战。只有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孵化器,造就一批高素质、高绩效、高品质的孵化器机构,才能进一步孵化出更多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组织,提升中国社会组织的整体体能,才能在国家、市场之间做好协调人,造就和谐社会,为走向公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