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中国的地方债发行该洗洗睡了


中国财政部近日公布的最新财政收入与支出数据中披露:2016年前10个月政府债务付息支出超过4000亿元,增速超过40%,而同期财政收入增速不到6%。

很明显,中国的地方债发行惹的“祸”已经不可小觑了。

中国官方发布的有关数据确实表明,全国政府性债务负债率低于国际相关条约规定的风控参考标准,但实际上不少地方政府过去几年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甚至已经超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譬如,据中国官方数据,截止到2015年年底,江苏省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高达10556亿,高居榜首,成为首个破万亿的省份。山东、浙江和广东三省紧随其后。贵州的负债率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超过“红线”。此外,云南、宁夏、辽宁等地的负债率也位居前列。

而且,据媒体报道,过去几年,地方政府负债的增加速度远超中央政府的,是政府债务增加的主力军。

另有信源表明,地方负债问题其实比官方公布的还要严重。

诚然,近日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称:要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该预案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对其举债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在地方政府面临债务风险处置后,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包括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且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后,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监部门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责。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但是,就具体国情来讲,该预案在很大层面上基本会是形同虚设。尽管其未来可能会起到一点遏制或威慑的作用。

事实上,正如笔者在2016年3月31日发表的时评文章《地方债发行必须适时关闭闸门》所指,近年来中央层面出台了一些防范措施。比如,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预算法》修改决定,明确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并从举债主体、举债方式、规模控制、预算管理、举债用途、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做出了规定。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整体制度安排。

然而,其结果如何呢?正确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也就是说,很多地方政府根本不理睬那些用于规范债务发行等的“条条框框”,而总是随心所欲地发行地方债务——笔者早在2014年2月19日就公开发表了题为《官方肆意扩大负债规模是祸国殃民》的警示文章。

当然,如果实行真正的法治化,那么地方举债一定会利国利民,但是,中央层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显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换言之,在法治政府尚未建立之前,地方债务发行必然是乱象重生,甚至是祸国殃民。这,已经是无数事实所证明了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为数众多的地方决策者、行政者在债务发行上鼠目寸光、大搞一言堂、一味追求政绩而乱作为,然所谓的追责等实际上大都成为“假大空”,所以,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导致房价居高不下,乐于“拆西墙补东墙”,大行“借新债还旧债”之道……结果,有关民众的合法利益和情感受到严重的损害,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也遭到严重的破坏。同时,也让整个中国经济、中国社会等层面伤痕累累。

事实上,近年来希腊、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冰岛和美国等欧美国家的债务危机,给其自身和世界带来的巨大危害,足以让中国每一个层面的官方引以为戒。

一言以蔽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的地方债发行该洗洗睡了。当然,在时机成熟以后,地方债发行还是可以被唤醒而大展拳脚的。但是,亿万羲黄子孙,尤其是各级决策者、行政者,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都必须明白一点:如果不尽快紧闭地方债发行的闸门,那么未来中国的地方债发行十有八九会“严重失控”,而给中国民众、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罗竖一,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特约评论员。中国著名评论家、独立学者、资深媒体人、调查记者、专栏作家,“中国好写手”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