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售印花税剖析,代售北京印花税应注意的三大计算方法,北京印花税代售点温馨提示:在确定应税经济合同的范围时,计算印花税汇率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应征北京印花税。
所谓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它们从属于以上10个合同税目的分类,而非独立列举的征税类别。这类凭证具有上述10类合同大致相同的内容、形式和作用,虽未采用规范的合同名称,但对当事人各方仍具有特定的民事法律约束力。因为这些凭证一经凭证当事人书立,双方(或多方)信守,付诸实施(履行),就发挥着规范合同的作用,而不一定具有合同法规要求的完备条款和规范的行为约定,但是,就其书立行为和实施行为而言,显然属于具有民事法律意义、发生法律后果并以涉及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行为。因此,鉴于这类凭证的上述性质和特点,印花税除对依法成立的具有规范内容和名称的10类合同书征税外,还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亦应纳税。
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北京印花税。
北京印花税既是凭证税,又具有行为税性质。纳税人签订应税合同,就发生了应税经济行为,必须依法贴花,履行完税手续。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
3、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贴北京印花税方法。
办理一项业务(如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如果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适用的,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如果对北京印花税贴花、代售北京印花税、代售印花税、代购印花税不了解的公司、个人,均可以咨询我们!我们以最专业的角度为大家排忧解难!在哪里能买到印花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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