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相比于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通知,新版景区开会禁令不仅从篇幅上增加了一倍多,且新增了风景名胜地9处,细节规定也更加严格。
虽然从理论上讲,会议放在什么地点召开,以什么样的方式召开,不应有什么限制、什么禁区。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设立禁区却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
众所周知,这些年来,党政机关不仅会议越来越多,而且地点越来越显眼,很多会议都放到了风景名胜区。不仅如此,相当一部分中央机关还在风景名胜区建立了诸如培训基地等方面的楼堂馆所,以方便到这些风景名胜区召开各种会议,为参加会议者提供公款旅游的机会和方便。
我们说,将会议放到异地召开,特别是全国性会议放到地方召开,都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譬如到某些方面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学习取经,又譬如为了推进某一地方的工作,再譬如是为了更好地调研地方的实际情况等。很显然,有风景名胜的地方,也会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需要通过这些地方推进的工作等。问题在于,从目前在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各种会议来看,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是没有某些方面需要的,而完全是为了让与会者多一次公款旅游的机会。而每每这样的会议,其开支也要远高于其他地区。
也正因为如此,对会议地点设立一些禁区,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可能显得有点“死”,但面对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有形之手的作用还是需要发挥的,需要防止这种不规范、不合规的行为继续扩大的。
事实上,相当一部分会议,完全不需要异地召开,很多会议还可以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问题出就出在,将会议放到风景名胜区召开,就使得不该开的会议越来越多地开了,该本地召开的会议异地召开了,将可以小规模的会议大规模召开了,将本只需要代价很小的会议变成代价很高的会议了。为什么“三公”经费居高不下,为什么会议经费越来越高,就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所致。
此次中央扩大会议禁区范围,应当说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完全必须的。关键在于,这项政策必须不折不扣地莫逆之交到位。特别是中央机关,应当做此项工作的表率,要善于带头执行此项规定。即便按照会议要求,必须在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区,也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规范要求召开,而不要变相公款旅游。一旦发生类似问题,就应当事业有成查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三公”经费明显下降了,其中,会议经费节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现在,又对会议禁区作出扩大,对会议经费的节省将更加有利。公众比较关心的是,这些规定能否从强制要求变成自觉执行的新常态,变成每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同时,对包括中央部委在内的风景名胜区的各种“培训中心”,是否也应当按照要求,公开转让,使其不要再成为认账的窝点。
总之,对各种可能产生认账的东西,都要采取措施,坚决加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