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肯锡的六条用人之道(四)


 

麦肯锡的六条用人之道(四)

 

四、“合伙人制”

 

麦肯锡公司是个国际性的公司,但同时也是一家私营性质的“合伙公司”,内部管理延用“合伙人制”,合伙人即公司董事。目前麦肯锡公司在全球有800多名董事,公司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完全掌握在他们手里。董事由全球选举产生,所有的董事在加入公司时都曾担任过普通咨询人员。麦肯锡认为专业服务性公司最好的产权结构就是私有的合伙人制。因为这一制度可以使公司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使之不为短期的财务要求所影响,能建立一种培养领导人、按贡献获取报酬的机制,而不是以某种所有权结构获取报酬。独立、客观,是中介组织的命根子。尽管采用“合伙人制”,但麦肯锡内部没有什么等级观念。如果一个咨询顾问在某一行业做得很好,董事就得听他的。公司员工的工资也是全球统一的,并可以享受期权股份。这种独特的所有权制度确保了公司运作过程中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这就是说,公司只对客户和公司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