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的“豪气”是对公检法的轻蔑和挑战


 刘汉的“豪气”是对公检法的轻蔑和挑

/孙玉良

    黑老大刘汉都被捕了,还难掩其冲天的“豪气”:你们(指公诉人)把我贬得这么低?(我会)为了一个砂场几百万元去做违法犯罪的事吗?你们把我刘汉看得这么可怜吗?”,他炫耀似的讲述自己“光荣”的历史,在澳门输了10亿港币,在新加坡输了1100万新币,在美国输了1100万美元,并吹嘘有一次因为对方喝了酒而自己未喝,赌赢的一千万都不要了。“我在这些地方和朋友们玩牌,每次输赢几十万上百万,这些钱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大钱,但对我来说是小钱,我是一个企业家,我要脸的!我会为了那几十万元钱开设赌场?

    几十万是个小钱,几百万是个小钱,上千万是个小钱,亿万也是个小钱。不由得想起两个字:土豪。不由得想起六个字:打土豪,分田地。刘汉的冲天豪气来自哪里?已经虎落平阳成了阶下囚了,仍然不肯低下他那颗“高傲”的头,为什么他会这么狂呢?

    私下以为,原因有三。其一,身为一方黑社会的头子,也曾煮酒论“英雄”。虽然他在人民眼里,是为害一方的恶霸,但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觉得自己也是一世英雄。英雄要的是“脸”,怕栽的是“面”。人觉得自己是对的才会这样做,他的世界观已经歪曲,头脑里充斥着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洒脱,充斥着上海滩黄金荣、杜月笙的威严,造福苍生在他的心里没有概念,鱼肉乡里反倒成为生活的常态。这样的日子久了,自然就有了“顺我者倡,逆我者亡”的霸气,哪怕到了灭亡之时。

    其次,豪气冲“天”,他的霸气的另一个来源便是这一个“天”字。下至县领导,上至国家某高级领导人,都曾是他的保护伞,正因为有了上上下下的保护伞,他才象被娇惯坏了孩子,在他那一方领域内,大显淫威,草菅人命。因为“关系”,法律在他面前多次失败,惭惭失去了应有的权威。前后杀死九条人命都轻易过关,还有什么他不敢干的?他的豪气,是金钱万能的胆气,是“人治”对法治的胜利余威,是对公检法的轻蔑,是对法律公正的挑战。

    其三,刘汉的“豪气”,还来源于他的“事业有成”。虽然他这种“事业”为人所不耻,但在民间也被人看做轰轰烈烈的事业,不是一个普通人能轻易做到的。值得我们反思的是,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象刘汉这样的人成为第一批既得利益占有者。他们对下用拳头说话,逼迫老百姓向“黑社会”低头;对上用金钱开路,诱使官员们向他们敞开财富大门。他们两手抓两手都抓得很硬,用不干净的钱招兵买马,以钱生钱,终于富甲一方。在黑道上,他是谁也不敢招惹的老大;在白道上,他是上市公司董事长,省政协委员。论关系,他上可通“天”至国家领导;论金钱,他百亿身价;论名望,他是四川首善。在很大一部分人的人生观里,刘汉便是他们心中的“偶象”,是他们奋斗的“目标”。

     多好的食品也吃过了,多好的美酒也喝过了,多好的豪车也乘过了,多好的住宅也住过了,多美的美女也玩过了,人生还有什么值得追求呢?刘汉可能觉得,既使这会儿死了,也不枉来人世走一回了。他在法庭上的冲天豪气,来源于他的“奋斗”史。如果法庭判他死刑,他的内心潜意识里,可能会有“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想法。在他的人生旅徒中,他什么也体验过,他所差的是一颗心,一颗良心,一颗善心,一颗利他心。因为少了这颗心,他才敢于在公堂咆哮,在法庭疯狂,丝豪没有忏愧的意思。他是不管黑猫白猫,挣了钱就是好猫理论中那只该死的黑猫,我在想,靠这种先富起来的“黑猫”帮后富,可能吗?刘汉不死,国无宁日。

   上帝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刘汉的一生,注定也要写进历史。只不过,是和“周老虎”共同写进的奸邪史。曾经看过《天方夜谭》“芝麻开门,芝麻开门”,财富大门向善良的阿里巴巴打开了,过去我是多么欣赏这个美丽的童话呀!我正纳闷为什么美丽的童话到了中国,就特色成善良的阿里巴巴受穷,财富大门向罪恶的刘汉敞开时,发现上帝还为奸邪们的财富上面悬挂了一把正义之剑。在他走进坟墓的前夜,我们就尽情地看他在剑下做最后的表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