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价格分歧


同一种商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的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价格此为价格分歧,张五常强调这必须建立在量的基础上,否则价格分歧不能成立,而且他强调讯息费用发挥的作用,否定需求弹性等似乎起作用的因素。即无论人们对此商品的需求达到何等程度,因其讯息费用不同才会产生不同的价格。由此,可以将成立条件归结为立于一家卖家的基础上、或非日常频繁支出之项,或消费者信息沟通条件不畅。那么,

1.       存在众多卖家是否成立?所谓货比三家即对应此例,消费者可以从比较中或商家竞争披露的信息中获得合理价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讯息费用也是存在的,大概言之,讯息费用越小,则毗邻商家的价格越趋近;讯息费用越大,则价格才会有所差别。互联网引发的时代变迁,使得后者变得模糊。但此为问题的另一方面,也可由此知晓价格分歧也是存在的,网络上联系之后比较容易讲价格,就能反映出这点问题。但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也发生了上网费用,此即为讯息费用。这正如互联网引发的其他变化,铁路网络订票系统推出之后,各个城市的订票点明显冷清了很多,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事物会消失而一些新事物会产生。

2.       日常频繁支出之项,信息披露和传播比较快,但人们因为过分相信掌握的讯息或者避免过度浪费讯息费用,人们会倾向于定时采购或者定点交易。价格调整或者价格是否为消费者边际用值左右基本上不会引发交易的改变,因此信息也并非看似的越多越好。其实,所谓日常频繁支出,则需求弹性弱,人们务求在有限信息基础上做出决定,但也会出现较多销售者。这于是也成为成立条件。

3.       消费者沟通条件不畅,此意即为信息的缺乏,讯息费用比较高。消费者无论是地理上或者社会关系上的远近,或者消费者有意忽视此项信息,都对此构成了成立条件,有些商品是消费者刻意隐瞒和回避的。如果消费者沟通条件顺畅,讯息得到有效分享,但这仅仅在同一地域、层次的消费者人群中才会达成,因此这只能加强价格分歧的存在。

4.       当然并非信息费用全部发生在消费者身上,生产者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会提供相关的资讯,比如广告。讯息费用虽然决定价格,但是并非一贯保持正向关系,也可能存在讯息费用很高,但成交价格很低的情况。如果交易双方为了减少资讯费用,那么消费者的需求弹性必然也会产生影响,任何条件只在其限制范围内成立。

5.       上述理论的存在不仅与商品有关,也与区域内的社会条件有关。比如iphone 6于中国人是身份的属性,讯息费用是一致的,但不同消费者有不同需求趋向,作为交流和交换的价值便大大增加。其他商品在某一区域社会中可由比肩货币的价值,讯息费用可以转移于此,因此使之成立。

6.       商品的信息借用互联网可以得到有效分享,因为资讯费用被不同消费者群体共同承担,那么,商品价格是否会趋于一致呢?但是因为不同消费者存在不同的接受和理解能力,所以依旧存在价格分歧成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