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价格


  一、新型城镇化与城市高房价其实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发展的问题。关键之处,是不是站在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制高点上,来统筹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途径的问题。
  社会发展是为了人民利益,在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思路中,始终如一。
  在毛泽东主席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人制定的文件中,经常出现这样一句话: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直到2013年国务院的工作报告中,这句话仍然被直接引用。
  改革开放后,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用“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人民利益的直接体现,被当作所有工作好坏的判断标准之一。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三个代表,就是中国共产党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为人民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人民利益直接提到了“以人为本”的高度。
  可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历经苍桑,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指导思想。

  二、城镇化的正确道路是“人”的城镇化,尤其不能以城镇化为借口牺牲农民利益。

  哪些具体工作如果不符合人民利益,没有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决舍弃,就要回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轨道上来。
  比如,在最近的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文件中,出现了这样富有诗意的语言,认为新型城镇化“要让老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针对以城镇化为名大拆大建的做法,要求“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
  这才是符合人民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做法。
  一切工作都要为了老百姓利益,而不能仅仅为了GDP数字好看,为了所谓的面子。面子和里子都得要才行。只长骨头不长肉的GDP骨架要回到和人民利益一致的轨道,否则,没有血肉支持的GDP框架难以持续。
  具体到城镇化,迫切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融入城市但户籍还在农村的那部分人。现在很多专家的思路是让这部分人办成城市户口,丢掉农村户口。这就没有站到人民利益一边说话。为什么这样说呢?户口迟早是要全国统一的,全国统一了也就没那么金贵了;农民在农村的财产包括宅基地、承包地、集体共有财产份额等,如何转成城市户口,就不再拥有这些权利了。这就变成了坑农。
  正确做法应该是允许农民保留农村户口,同时可在城市居住并享有部分市民权利,或者对农民干脆实行双户口制度,即外出农民可以在中小城市享有实质性的市民权利,当然这些城市还要实行管控人口规模的管理制度。如果站在双户口制度的角度看问题,那么现在部分城市实行的“积分制”“居住证制度”等显然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好办法,只要继续改进就行。

  三、不能以“城镇化”为名,让进城农民为高房价买单;破解高房价难题,需要“限价房”、各种保障房多管齐下,更需要经济继续发展。

  如果硬要农民转入城市,那就是逼迫农民进城,为政府前些年“圈地”找台阶下,甚至让农民为城市的高房价买单,以牺牲农民利益保证“造成运动”的成功。
  这就想得太急功近利了。要把眼光放长远点。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如果成功融入市民的行列,他们的创富热情必然是激情四射,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必然带来城市繁荣;这样的示范作用必然吸引农民更多地进入城市,城市的房地产只要做到各种保障房和商品房同时发展,也会持续长时间的兴旺局面。
  还要注意一种倾向,那就是以高房价绑架中国经济为名,恨不得房地产直接崩溃。高房价的问题,现在看来很危险,其实只要经济继续发展,尤其是科技创新和农民自愿进城的持续推动,以后不会再是问题。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才30多年,经济总量已经跃升至世界第二。房价应该涨,但不应该涨这么快,现在需要控制涨幅,以后的发展会消化掉现在的过高涨幅。如果一味地想现在把房价打压下去,而不是谋求经济总体发展和总量提升,那就会房地产彻底崩溃,甚至有可能使中国经济从此失去希望。只有坚持继续以改革提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包括房地产)才能继续有长足发展。
  总结一下。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具体到城镇化,就是坚持“人的城镇化”;具体到经济发展,就是坚持以科技创新破解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难题,让经济发展和山青水秀同时呈现人民面前;具体到破解高房价,就要以不断增长的保障房来牵制涨幅,就要以诸如“限价房土地供应”等手段来直接摁住上蹿势头,还要以经济发展来逐渐消化房地产泡沫,而不是直接捅破,那会带来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