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章程
(2014年元月起试行)
第一章 联盟宗旨
第一条:机构名称
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下称“联盟”),其英文名字为“China's Low Carbon Technology Industry Alliance 英文缩写为“CLCTIA”。本联盟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根本准则。
第二条:联盟性质
本联盟由中国境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从事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新能源等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学术机构、媒体、教育机构等自愿组成,是一个非法人的产业联盟组织。
第三条:联盟宗旨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五个统筹”和“五位一体”的战略思想,大力推进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低碳科技产业为基础,以碳循环、碳当量、碳金融为纽带,以数字智慧技术、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为突破口,通过产业链、资本链和价值链的有机系统整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创新和市场创新,积极树立低碳文明理念和生产方式,竭力打造以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服务业、低碳数字产业、新能源产业、低碳智慧城市、低碳智慧产业园区、低碳智慧社区和人居为产业项目投资开发为基础的低碳科技产业联盟。
通过长效、自律、创新的联盟服务机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低碳科技产业创新模式和发展规律,促进联盟成员单位合作间加强技术、项目、企业与区域之间的投资的交流与合作,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加强行业自律,在国际大背景下,尽快提升我国低碳科技与新能源产业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发起主办:
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
中国企业科学发展大会
中国投资协会
中国低碳与新能源产行业协调办公室
中国管理科学院
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
中华国学教育工程秘书处
联合发起单位: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管理编辑部
中国社科院中国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清华大学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
北京市工商联金融商会
国住建(北京)环境技术研究院
北京碳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多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乾泉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更多单位正在邀请中)
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大会。
1、联盟大会代表由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委派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职位以上人员)参加,联盟大会代表的产生由联盟成员单位的自主产生。联盟大会的代表享有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大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联盟大会每三年召开一届全国大会。
2、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年会,一次中国低碳科技产业高峰论坛。
3、联盟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办事机构、归由联盟执委会领导。秘书处设在乾泉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
第六条: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大会职责:
1、修改并通过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章程。
2、监督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章程执行情况。
3、审批联盟秘书处提交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执委会委员。
第七条: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执委会:
1、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执委会是联盟大闭会期间最高决策机构,指导联盟秘书处开展工作,对外代表本联盟。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联盟执委会委员中产生。秘书长由执委会专职人员担任。
2、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执委会委员人员一般不超过三届。
第八条:联盟执委会专业执行机构:
1、联盟秘书处为联盟大会执委会常设机构,设秘书处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五名。
2、联盟秘书处职能:秘书处负责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各项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各专业专家委员会运营,定期与成员单位进行互动沟通,及时收集成员单位对联盟相关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联盟赋予的有关活动,撰写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3、执委会下设九个专家委员会:
1)低碳农业专家委员会
2)低碳制造业专家委员会
3)低碳服务业专家委员会
4)低碳数字智慧业专家委员会
5)低碳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
6)低碳智慧园区社区专家委员会
7)低碳商学院专家委员会
8)低碳志愿者行动委员会
9) 雾霾治理专家委员会
10)低碳金融与投资专家委员会
第三章 战略合作
第九条:运作方式
联盟与国家有关部委会、国家智库、行业管理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商会等,联合成立“中国低碳科技产业战略研究课题组”或子课题,根据不同层合作伙伴的课题委托,根据不同项目议题与课题规划,分别组成项目专家团队与项目执行团队,组织开展项目考察、调研咨询、项目研究、学术研讨、项目报告、产业规划、案例研究、试点示范、项目评估、成果推广、高端培训、项目招商、投融资服务、技术产品推广等。
第十条:产业孵化
联盟大力普及低碳经济发展理念,以新能源、新材料、云计算、大数据和现代服务业为突破点,使三次产业通过碳循环、碳当量、碳金融的“三碳”服务产品创新,积极树立低碳文明理念和生产方式,打破原有农林业、工业、服务和智慧四个产业梯度在市场机制和投资贸易上的壁垒,建立良性循环的立体复合产业生态发展模式。在整体的产业孵化推进上,联盟拟与各级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开展低碳科技、智慧城市、智慧城镇的战略规划、产业规划、空间布局、投融资咨询、产业导入、招商顾问服务等,联建低碳科技产业聚集区、产业示范区、产业基地”,以“项目/企业/产业孵化基金和基于炭当量的产/股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金融支撑,以“低碳商学院”开展投融资EMBA与产业高级人才培训为智力支持,全面推动新能源产业各个环节的互动与整合。
第十一条:合作对象
与国家有关部委会、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合作,联合开展低碳、循环经济、新能源和智慧产业的战略规划、产业规划、产业植入、招商策划、融资服务、园区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孵化、创业辅导等。
第四章加盟条件
第十二条:会员条件
1、团体会员
凡承认本联盟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媒体及相关机构、企业、团体、院校,均可申请成为中国产业联盟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申请企业、团体必需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在行业拥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誉度
2)热衷于推动中国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
2、低碳志愿者
承认本联盟章程,在低碳科技、新材料、新能源、云计算、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人脉,热爱和支持低碳科技、低碳经济、低碳生活和低碳事业的各界人士,均可志愿申请成为“低碳志愿者”,自觉传播低碳文化、低碳理念和低碳文明。
第五章加盟程序
第十三条:申请加入联盟的程序如下:
1、填写《加盟登记表》
2、秘书处初审。
3、经执委会授权,秘书处可审批新会员并报请下次执委会确认。
4、联盟成员有义务提供适量的资源支持联盟的发展。
5、缴纳联盟会费。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
1、产业联盟的品牌、广告和信息等所有的资源。
2、分享联盟研究成果及相关的咨询。
3、有权参加联盟举办的年会、论坛、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
4、提出联盟章程修改草案、听取和审查执行委员会的报告并出席联盟代表大会。
5、对联盟发展具有建议权,参与讨论和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
6、享受联盟提供的免费或优惠服务。
7、经秘书处书面批准,联盟成员可以联盟名义举行或举办活动。
8、联盟媒体、院校和学术机构等内部资源优惠共享。
9、建设联盟官方网站并链接中国投资银行网,在条件成熟时由秘书长牵头编撰联盟内刊等媒体宣传联盟成员单位或个人形象。
10、联盟高级培训机构,指定中国企业家投融资俱乐部(乾泉文化发展机构)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国企业家投融资EMBA高级研修项目”基础上,设立“低碳商学院”,联盟成员具有优先参与权。
第六章联盟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联盟成员应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1、遵守《中国低碳科技产业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2、分享在低碳经济与新能源产业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3、按统一格式在其宣传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注联盟徽标和名称。
4、支持和参加联盟活动。
5、在条件允许下为联盟活动免费提供资源的支持。
第七章退出和除名
第十六条:退出
凡依法破产、关闭、解散、注销的联盟成员,即自动失去团体成员资格。联盟成员因自身原因退出联盟需提交书面申请。退出联盟的成员不得再以联盟成员的身份发表言论或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除名
凡言行有违联盟章程及宗旨的会员,联盟将做除名处理。并通报联盟所有成员。停止其一切联盟内部活动。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关条款,经执行委员会通过,可对章程进行补充或修正。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办单位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条: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联盟所有。
第二十一条:常设机构地址
中国投资银行网www.ceic8.com,人文中国网www.cnzhexue.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10-82590438 18911166578 1371667606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国家住建部南配楼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