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葛兰素史克贿赂风波看中国医药卫生执法


    八年前开始,办理一桩因著名医生不当使用贺普丁(拉米夫定片)致死肾脏移植女子的案件。经专家论证,我意识到这是医生过度积极实验性应用其推崇药物致损患者生命的典型案件,遂策划死者亲属起诉医院加葛兰素史克在中国的公司。那位著名医生是中华全国医学会的肝病感染专家组成员,是拉米夫定应用专家共识的专家组成员。

    起诉后不久,原告传来法院给予的压力:要撤回对葛兰素的诉讼,否则一旦诉讼不成立葛兰素史克从苏州来重庆应诉的交通差旅费,也要原告负担。我向患方讲明目前中国还没有这样败诉担对方出庭交通差旅费的法律规定。无奈死者亲属抵不住法官的反复施压,撤回了对葛兰素史克的起诉,只保留对重庆某三甲医院的诉讼。几经周折,最终胜诉一半。死者亲属后来曾表示对当初听从法官撤诉意见的后悔。
 

    从对患者生命权利的救济角度,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医院是实施医疗的机构,医生不应有图财故意扩大药物应用范围的行为,药商对药品的潜在风险因其图利性而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和医生也要为其图利行为承担大到关门倒闭的赔偿责任。

    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因受贿被处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颠覆了自己制定的医疗损害不赔死亡赔偿金的制度。而那名医生没有受到医药卫生执法追究,葛兰素史克在中国没有被法律判决追责。

    在重庆高院的庭审中,我曾表示国际金融危机正在加剧,国际药商在国外纷纷面临困境,而在中国却能实现显著的盈利,这里面有多少中国患者的生命权利被尊重,值得医生、律师、法官们深思。案件终结后,我曾撰文《患者们的生命在为谁买单》,表达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底线感触。

    昨天,葛兰素史克英国总部为其中国高管职员贿赂风波发表致歉声明。中国媒体根据公安部门的通报,获悉葛兰素史克在中国利用小的旅行社套现千万计资金用于贿赂医生、监管人员,旅行社甚至实施性贿赂。这是从葛兰素史克的资金流转表象就可以窥视的惊人现象。这些资金具体“流向”到哪里,涉及什么样的医生、医院管理人员、国家机关官员,相信随着案件的进展,不久就会真相大白。

    事件至此,人们不由会问:为什么涉及医药食品安全的大要案,都是到了几乎不可收拾的地步,由国家级刑事侦查机关采取行动,国家医药卫生执法机关常年来都做了什么?为什么会形同虚设?

    每每单个的患者生命受损极端违法事件出现后,我们的医药卫生执法机关会出面发表“保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号召患者不惜生命地“理解”医生清白,医药卫生界形势一片大好的言论。从不见他们在任期间敢于正视现实、采取负责任态度,对医药卫生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只会在少数官员卸任前后有对其执法颓局的“英雄”披露。

    联系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行政法律。

    美国医药卫生法律的大发展,正是在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医药违法严重威胁后,得以实现的。

    葛兰素史克已经表示强烈配合中国反腐行动,国家反腐、反涉及民生渎职的决心和行动,义无反顾。医药卫生执法的动作必将受到民众的检视和关注。

    相信,蓝天不会遥远。(宋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