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避税“十招数”及点评


二手房买卖避税“十招数”及点评

    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发布,二手房交易所得个税统一由原来总额的1%-2%调整为差额的20%。如何避税,网上热传,辑录如下,建议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因为世界上只有两件难事,一是如何把自己的脑子装进别人的脑袋,二是如何把别人口袋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小心招术不灵,把自己的钱装进了别人的口袋。

招术一:

   买卖双方商量好房屋价格后,房主先将房产证交付买主,买主付清绝大部分房款后,房主交钥匙让买主住进房子。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

  点评:这种方法风险很大,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原房主,房主就可能通过挂失来注销原房产证,办理新证后,一房两卖,或者因欠债被法院查封等,都可能造成纠纷。

招术二:

    目前一些中介方建议卖房者将房屋价格填写低一些,这样的话虽然营业税逃不掉,但能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小,纳税额也会减少。

    点评:二手房交易中,使用“阴阳合同”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四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三是买方如果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纠纷。四是每一个房地产交易中心都有专人对交易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当交易的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合同价格,就会被认为是为了避税而故意做低房价,因此采用阴阳合同的可行性不大。

招术三:

    市场上流行的公证避税,是买卖双方先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营业税和相关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

    点评:由于要等若干年后再正式过户,其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极大。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在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而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此间房产证仍属卖方,买主可能吃大亏。

招术四:

    卖家出售自己手上的“豪宅”。为了省钱,把房子“赠送”给买家。

    点评:公证部门一般不会受理,即便受理达成协议,但由于该交易实际上是二手房买卖,一旦双方发生了利益纠纷,法院将无从判决,最后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如果卖主将房子抵押出去,同时又将房子以赠与的形式卖出,这样买主的利益就会受到严重侵害。

招术五:

    卖方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回赎期过后,买方再从典当行购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这样可省下营业税。

    点评:这个办法其实省不了什么钱。首先,典当行收取的手续费并不低,其次,如果卖家不想卖房了,他只要在约定期限内把钱还给买家即可,那么买家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招术六: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点评: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相当严格,法院会要求欠款方提供转账信息或支付凭证,意即如何证明当初借款给对方。此外,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会判欠款无效,这样一来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很可能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

招术七: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点评:这简直就是开玩笑。

招术八: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点评: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

招术九:

    卖方的房子和买房的资金分别委托给信托公司设个财产权信托(办抵押和公证),事前签定交易价格,2年内资金投固定收益低风险产品,收益归信托公司做管理费,到期分配信托权益,直接交易过户。”

点评:这样的新业务当前应该不会有信托公司会做,因为和传统信托业务相比这样的做法不太靠谱,甚至和信托业务毫不相关。

招术十: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卖方把房子租给买方,五年后付款过户。

    点评: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几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