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关注之中,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10日正式亮相。方案提出,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通过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等措施,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3月10日 新华社)
过去,注册登记一家社会组织需要业务主管和登记主管两个部门的审批,非常之难,导致很多机构成为长期无合法身份的“黑户”,这样的困境随着方案的执行将找到出路。事实上,敢为人先的深圳近年来就试水直接登记,有的社会组织干脆来到深圳登记注册,如曾经因身份问题无法登记注册的李连杰壹基金2011年1月11日在深圳民政局直接登记注册,从非公募基金会转型为公募基金会。
从深圳模式到全国推广,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问题放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别有一番意义。大部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改革的目的在于把原来政府部门设置过多、职能交叉重叠、出现政出多门、多龙治水等问题,通过划归由一个部门来管来解决。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在追求“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政府的“小”不仅仅是一个规模问题,还是指权力受限、职能有限、机构精简的政府,简言之就是“有限政府”——权力、职能和规模上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约束和限制的政府治理模式。
“小政府”立足于社会自主空间最大化的政府类型,与“大社会”此消彼长。大部制改革后,政府的规模和权力是变大还是缩小呢?当社会组织登记的闸门放开,越来越多的组织将以合法身份呈现在公众视野,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甚至承担起部分政府职能,自然就压缩了政府的权力范围。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放手让社会组织做,刚刚获得准入资格的社会组织能担得起吗?
最近引发热议的袁厉害,她收留抚养大量弃婴,实际上是做了政府的工作。兰考的那场火灾过后,有的人批评政府缺位,但“小政府”就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把行政干预的手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此刻诸如孤儿抚养问题可以由社会组织来补位,甚至袁厉害本人也可联合爱心人士登记组成社会组织,由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职能转移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为社会组织进一步让渡空间。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职能机构分解后,名为公司或是社会组织,实际上还是行政机构。没有获得行政扶持的组织自生自灭了,获得行政支持的组织越来越垄断化、行政化。不引入市场机制,近亲繁殖诞下的“二政府怪胎”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大部制改革具体来说就是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人们耳熟能详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分离出去障碍不大,已有的社会组织中行政退出后,更多的社会组织才获得“准生证”,发育尚不成熟,很可能成为决定改革成功与否的那块短板。
2013两会之大部制改革取决于于社会组织成熟发展程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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