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一在国家某部委机关报做编辑的朋友来济。吃饭时,聊到其在安徽某地做正面采访报道的事情。他告诉我说,采访过程中,当地领导十分配合,还故作姿态在路边找了个当地居民接受采访,做个人证。结果适得其反,该受访者不小心说了实话,与官方说法严重不符,让该官员颜面尽失。
我问他:“那你的稿子怎么写的呢?是写实,还是……”
他说,“当然是按照当地领导的要求,而且稿子还按对方的意思改了多次,添加了不少领导的个人成分。你们公司邀请记者一般给多少钱红包?”他问。
“一般中央级的给1000吧。”
“有点少,太少了。他们给2000。”
话说到此,我真的有点羡慕嫉妒恨了。羡慕记者同胞们有时候可以赚钱赚得这么容易,嫉妒政府部门的出手阔错,恨那些不为民服务却替民伤财的无耻之徒。
然,本人也并非没有收到过类似的红包。记得大三在济南日报实习时,虽不务正业,但也有几次或老师恩赐,单独出席过政府单位的发布会,拿过两次各200元的红包,并连同其他材料都给了报社老师。当时心里就想,一个记者拿着基本工资、赚着各种稿费(本报社和其他媒体的)还拿着各类红包,实在是个非常优厚的职业。但自己并未因此坚定了从事记者职业的念头,反之对之产生了怀疑。
新闻是报道客观事实,新闻工作者就应该尽量让稿子最大限度的还原基本新闻事实。既然红包如此满天飞,所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既然刚到现场就被对方捏住了命门,那就只能被被人捏着鼻子走了。
毕业后,选择了在企业工作,才知道所谓的红包还有一个名字叫“润笔费”,感觉这个词来的颇为优雅、含蓄和中国特色。在当前媒体强势(对企业而言),版面有限,加之企业给的通稿质量有限,给记者编辑点润笔费以便顺利发表,倒也说得过去。不过,这和贿赂的模式应该如出一辙吧。
如是新闻发布会性质的,用以上方法和称谓或许可以勉强。毕竟,国产的新闻发布会一般只披露正面消息,避谈负面信息。然而,如果信息不小心漏了马脚呢?那么,那几百块钱,恐怕就要从新命名了吧?是不是,可以成为封口费呢?
或许有人会说,封口费是遇到负面事件时,让记者媒体闭嘴时才用得到。如此,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拿到封口费的记者是是记者预先知到了某负面事实,在获得的意外之财之后不做报到,拿到润笔费的记者是先拿到了“应得“之财后得知的负面事实而不做理会。二者确实有区别,恐怕也就是五十步和百步之别吧。
话说回来,该朋友的微博签名为“学的是新闻,爱的是历史。二者的共同点:事实。”没想到这个声称有着新闻理想的朋友,依然关注的是红包数额,而不是他的爱好,让人遗憾的抛弃了事实。在真金白银面前,梦想与坚持总是那么的惨白。或许在中国,根本就不该有梦想,如果有也只有被强奸的份,另一朋友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