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年内不会扩大范围


王海林:房产税试点年内不会扩大范围
房屋限购限贷政策还在实施之中,房产税扩大征收政策似乎正在到来。我国继上海、重庆征收房产税后,湖南、湖北房产税征收方案正在制定之中,如此一来,长江上中下游的滨江地区就率先成了房产税的试水地区。
在大中城市房价微涨之际,两湖房产税征收方案若隐若现,决策者既想肯定又想否定,反应出决策者在房地产征收问题上的谨慎心态。出手太重,担心将本不景气的房地产市场打入地狱;出手太轻,担心房价反弹一发不可收拾。
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会不会扩大?什么时候扩大?
房价上涨的原因很简单,是市场无限需求导致了房价上涨。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很少,大多数人有钱就买房子,导致对住房的无限需求。只要需求大于供给,房价就会涨。有报道说有一个人买了680套,像这样买房,就是无限需求,盖多少房子也不够。
目前实施的房屋限购限贷政策绝不是好的政策,但是确实是有效的政策,抑制了房价上涨。房屋限购限贷政策是行政手段,是在房价失控的情况下强势介入干预房价的办法,但不是长远之计,长远之计需要出台一个能取代限购限贷的办法。最可能的替代办法是两个,一是大规模建设保障房,增加供给,二是征收房产税,抑制需求。
从长远看,我国需要建立一套好的住房制度,如果没有好的住房制度,居民的购房需求会无限的大。
各国都会精心设计住房政策。控制得最好的是德国,德国房价在过去的十年年平均只上涨1%。控制得不好的,像俄罗斯和巴西,都是30%的增长,美国也没有控制好,平均每年上涨12%,美国的金融危机实际上是房价上涨引发的危机。
好的住房制度要管住两头,一头是政府大量建设保障房,为老百姓提供大量的廉租房和有政府补贴的低价房。另一头是抑制有钱人购房的无限需求。
如何抑制有钱人购房的无限需求?征收房产税就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来。房产税是在房屋的持有环节征税。房产税有很多叫法,香港叫物业税,有的地方叫不动产税、地产税、房产税,不管叫什么,都是在房屋的持有环节征税。
比较常见的做法是,第一套房子不征收房产税,从第二套房子开始征收,按照市价,每年按一定比例征收,对第三套房子,征收比例提高,以此类推,让购房者感到多买房子,养房的成本提高,会无利可图。
抑制住房消费的税种还有交易税和遗产税。通过征收房产税、交易税和遗产税,限制居民购房的欲望,引导资金分流。居民手上有了钱,就会去做别的事情,使得各行各业都兴旺发达,而不只是房地产业一枝独秀。
房产税扩大试点的大方向是明确的,关键要选择好出台的时机。房产税试点正在经受激烈的博弈,各方也在做各种试探,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者。无房族和一套房族不用关心这个问题,房产税牵涉到多套房族的利益。
征收房产税是对穷人有利的政策。房产税也可以说是富人调节税,将来可以制定政策,把房产税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
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重庆和上海的试点谨慎而小心。重庆从2011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征收房产税,征收对象明确指向高端住房。一类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也就是别墅。第二类是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第三类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第三类主要是防止购房待炒一族。
上海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始征收房产税,征收对象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满三年)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重庆和上海的税率都不算太高,重庆是0.5%至1.2%,上海是0.4%至0.6%,都是以交易价格为计税价格,两湖的方案将是以市场价为计税价格,从这一点上说,两湖的课税将会比重庆、上海重。
目前的两湖方案还只能算是为出台而准备着的方案,试点方案的实施需要中央层面批准。综合来看,今年出台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当前不是好时机。7月份调查的70个城市中,只有50个城市房价微涨,环比价格涨幅均未超过0.7%,涨幅同房产税率差不多。
各地房价相对稳定,情况比较乐观,市场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今年不需要出台调控新政。
房产税明年扩大试点属于大概率事件,远期要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城市,目前的难点在于,一是多房族会反对。二是住房信息没有完全联网,只有40个城市实行了联网,而全国有661个城市,没有联网就难以准确核查购房者到底有多少套住房。如果全部联网,又牵涉到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
对此,有房族需要提前做好心里准备,无房族或者一套房族根本不用关心这个问题,该怎么着还怎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