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22条”还需深化、细化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2年7月23日
教育部日前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22条”),看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后,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原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襄樊学院客座教授刘先明认为:从大的方面上讲,这个意见值得肯定;从细的方面上讲,还有需要商榷、深化和细化之处。
一、值得肯定之处:
1、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比没有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好。
2、“意见”中明确提出“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说明教育部已经意识到并公开承认过去和现在还存有对民办学校的歧视政策。
二、值得商榷之处:
第十条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制定发展规划,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教师和职员,管理学校资产财务。”但是,第十六条又规定:“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限定学校举办者代表的比例,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这两条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客观地讲,民办教育机构不一定非要设立“董事会”、“理事会”。
三、需要深化、细化之处:
1、第九条规定:“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这一条需要进一步深化,列出哪些政策及条款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同时,还应该明确时限,限期“清理并纠正”完,不能在规定时限“清理并纠正”完的,要追求相应责任部门的责任。
2、第二十一规定:“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政府资助等扶持政策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体系。”
这一条可以进一步深化、细化到“优化”和“转化”的境界,具体做法可以是:对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城市里的同层级的公办教育机构与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具有同比性的考核;对于办学水平超过公办教育机构里最差的优秀民办机构,可以给予激励性的身份转换,即整建制转化为公办教育机构;公办教育机构里最差的,也对应转化身份,整建制转化为民办教育机构。如果能这样做,就引入了竞争机制,可以有效打破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之间的不平等,吸引更多民间资金投入到民办教育和全社会的教育事业,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和谐共进与发展。
附、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襄樊学院客座教授,苏州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等单位的企业文化顾问;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调研员;湖北省企业文化促进会学术顾问。享有“红色咨询师”和“公益质疑第一人”的雅称。
2001年创立了“精细管理工程”、首创性提出了“岗位主人翁”的新概念; 2005年首创性提出了煤矿领导“捆绑式下井”的新观点。上海铁路局、九寨沟风景区等40多家单位借鉴了精细管理工程。2002年在天津、东莞两民营企业首创实践了“签约总裁”和“签约总经理”的咨询新方式。
曾为大庆油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海尔、海信、美的、红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三院、武汉国资委、苏州党校、北京科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20工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7451工厂、北京空军十总队、北京电控集团、中船重工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储粮、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川庆钻探、长庆油田采气一厂、辽河油田、中原油田、大庆燃气、镇海炼化、上海石化、吉林石化、天津石化、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红金龙集团新业薄片、山西潞安集团、北京京煤集团、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山东农行、吉林邮政、天津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电力、深圳卫视、潍坊报业集团、潍坊地税局、新华联集团、中建三局、中铁四局、中十冶、安徽交通投资集团、湖北路桥、四川移动、内蒙古移动、北京贝尔、北京朗姿服装、上海医药、海南永青、安徽和威、锦州航星集团、中国北方化工集团、华鼎锦纶、真爱集团、黄山永佳集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山东鲁西化工、北京怀柔医院、北京平谷医院、首都机场医院、徐州中医院等百余家单位提供了企业文化、精细管理工程、管理创新、文化营销、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咨询、培训服务。
几十篇文章在三十多家报刊、杂志发表;2011年8月1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放了对刘先明的采访。
曾被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隶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聘为第二届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大奖活动的评审工作专家;2004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培训师。
联系电话:13910823978;QQ:275399245;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