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食品安全问题似乎成了百姓在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自三鹿奶粉“三聚氰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媒体披露以后,消费者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倍加关注,毕竟入口的食品不是儿戏,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各种营养和能量,更直接关乎人类的身体健康。让我们感到宽慰的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国家各个部门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统一协调下,加大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人员,为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饮食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我们的国家以法律为准绳去解决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之时,我们应不应该从道德水准这个层面去深度考量食品安全问题呢?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时刻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消费者利益的重中之重。在《食品安全法》的统一要求下,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在HACCP和ISO体系的管理下做好产品的品质管理与控制。不应为了些蝇头小利,去昧着良心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更不应置消费者的权益和法律于不顾,降低企业道德标准或将企业道德标准一脚踢开,“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伤天害理之事。
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应该“谨慎”执法。何谓“谨慎”?即“不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做到公正不阿,秉公办事。不能以任何借口,放松执法尺度和缩小执法范围,更不能滥用手中的执法权,去以权谋私、执法犯法。
作为媒体,也应该恪守工作守则,时刻遵守媒体人的道德水准。对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去进行采访报道,不应该站在非专业的角度去解释专业性的问题,更不能不负责任地去“无中生有、煽风点火”,更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混淆视听、火上浇油”。
作为专家,也应该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不应为了“夺人眼球”和“提升”所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舆论引入歧途。
“道德是底线,法律为准绳”这句话用在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上十分贴切,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够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守住“道德底线”,可能会避免和杜绝许多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也将大大节约国家的行政管理成本和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成本。“保障食品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