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起特别重大事故13起腐败问题说明啥?


33起特别重大事故13起腐败问题说明啥?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近5年来,监察部参加的33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中,挖出了13起事故背后存在的腐败问题,72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查处,其中6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4月16日新华社)

  每一起重大事故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内在的、潜在的隐患,其中往往还隐含着肮脏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监察部通报的33起特别重大事故1挖出13起腐败问题,涉及72名国家工作人员,令人触目惊心,更发人深思。

  腐败很猖獗。人心不足蛇吞象。按理,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事,坚决不能允许腐败行为、腐败问题出现。但是,往往腐败问题一刻也没有绝迹于官场政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腐败案件仍然呈多发态势。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甚至数千万、上亿,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监察部通报的33起特别重大事故背后暴露出13起腐败问题,深刻地说明了官场腐败是何等猖獗,告诫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斩断伸向不正当利益的“黑手”,坚决摘除一些违法生产企业背后的“保护伞”,还公平正义于社会。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必须旗帜鲜明地将反腐败进行到底。

  深挖很必要。大凡腐败分子,还是很会伪装的。尤其是在新形势、新环境下,各种腐败方式更是花样不断翻新,也更加隐蔽。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目光向下,将重心下移,尤其是对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要挖深一些、深挖一层。深挖严打,拒腐防变,这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需要,是保证改革大业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建设公平社会、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需要。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凡是涉及到失职渎职以及贪污腐败行为的,必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让那些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腐败分子,在肉体上灰飞烟灭,死无葬身之地。

  民生谁来保。众所周知,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同时,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任何一项重大事故,都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频频爆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事故,让人痛彻心腑地感觉到保安全、保民生,是何等的重要、何等的迫切。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民生问题、安全问题,被挂在了嘴上、贴在在墙上、写在了文中,并没有真正地落到实处。由此看来,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扎实细致的工作要做。

  监督谁来做。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企业生产、工程建设、社会管理,都离不开监督监管。但是,一些地方,少数职能部门,将罚款当管理,将监督当摆设,导致了一些违规违法企业得以长期“冠冕堂皇”地存在着、运转着,甚至还心甘情愿地充当其背后的“保护伞”。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其责,就必须被问责。监察部对2009年底前下发结案或处分通知的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责任追究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了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落实到位。

  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绝不能让腐败问题、腐败分子有任何喘息的机会。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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