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一些地区为吸引投资和特殊人才开始试行“蓝印户口”,拥有“蓝印户口”者,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经过一定时期后,可以转变为正式户口。但“蓝印户口”有个局限,就是你的这个利益只能在本区域内享有,离开这个区域就不享有了,再加上后来到城市投资购房的普遍化,2000年后“蓝印户口”在全国就逐渐中止了。而后,在1997年,很多地方推出了一项新政策,即放开小城镇户籍,只要是在小城镇,就可以享受小城镇相应福利待遇,小城镇常住人口可以进入小城镇户口范围内。2003年,户籍制度又有了一次比较大的变化。全国13个省宣布取消本区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异,全部作为市民进行登记。但这个变化其意义更体现在形式上,即在户口登记上,实质的福利享受即使你没有成为城市居民,也没有本质的不同。
最近几年,为让农村人口合理流入城市,促进城市化发展,一些大城市如上海、深圳、济南等地相继推出居住证制度;重庆和成都则在统筹城乡的名义下,尝试通过建立转户居民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的弹性退出机制,以合理的过渡期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暂改居”从内容上看,实际包括了暂住、常住两种,某种程度上能够促使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所在城市。但“居住证”所享有的福利则因城市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城市可能与本地户籍的人口差不多,有的城市还是有很大差别。
蓝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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