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老实话,对于河南郑州市房管局的这一澄清说明,我们是越看越糊涂,当然,这一点或许也正是其所想要得到的最佳结果。毕竟这一问题牵涉的面之广,如果顺藤摸瓜弄下去的话,搞不好自己也会吃不而兜着走的。我们看看其澄清吧,其一,11套房产是没有办法否认的,因此只得承认了,而且竟然还比举报人所举报的还要多一些,多少也显示其认真与诚意了吧?其二,这些房子都不是经济适用房。这有可能,不过,据调查,当初这些房子可都是以经适房的名义申请开建的,这一点就不提了。其三,该业主与本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这也没有错。因为其父是该局下面的一个区的领导,而且是前领导,所以,这样说也是没有问题的。
总之,查过了,没有问题。至于那位前领导的妻子所开办的公司与其丈夫所主管的工作密切相关这一点,也同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这本身恰恰就是最大的问题。只是,这已经不属于这一举报的问题范围了。
如此的避重就轻的回应自然有其原因。而且类似这样的问题早已经不是第一起,更不会是最后一起。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