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战略 区域试验——评《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国家战略和区域试验的有机结合;其核心是试图通过区域试验,为中国内陆地区向西开放搭建平台,探索路径,创建机制。《规划》是特殊的国际经济政治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催生的一个特殊产物。从国家层面来说,在宁夏设立试验区,是基于宁夏的特殊优势,寄国家战略意图于地方平台之上,希望借地方平台和通道拓展与新兴国家的经贸往来,从而形成和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其鲜明的特点是:着眼点的战略性和长期性;着力点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建设进程的有序性和紧迫性。

从着眼点上看,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设立和《规划》的批复的是基于国家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整体战略考虑,也就是说,试验区是国家应对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完善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总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试验区的建设应着眼于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和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可以理解为:基于完善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战略需要,为内陆开放特别是内陆向西开放探索新路径、创建新机制。

从着力点上看,国家把搭建向西开放的平台作为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抓手,把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内陆向西开放作为试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都是具体可操作的抓手。同时规划中提出了要建设许多具体的“平台”、“中心”、“基地”、“示范区”,建立许多具体的“体制”和“机制”。所有这些具体的抓手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其一个能够服务于全国向西开放的综合性战略平台和通道,而且以富有活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其服务的有效性和顺畅性。基于如此认识,我们在《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不拘泥于这些已经点了名的东西,根据试验区整体发展需要,根据打造综合性服务平台的要求,完全可以提出一些新的建设项目和试验项目。“试验”两个字的分量相当足,内涵相当丰富,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住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凡是有利于“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完善区域开放格局探索新路径”这个总目标实现、且国家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可以试的。

从建设进程上看,既有明确的有序性要求,又明显透视出紧迫性。关于有序性,国务院[2012130号批复函明确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把扩大开放和深化区域合作紧密结合,不断深化与其他有关省(区、市)的合作,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上述要求凸显了试验区的国家战略性质,赋予宁夏自治区政府“统筹协调”的权责,明确了对《规划》实施的有序性要求。同时,提出的对《规划》实施进行跟踪和评估,也属于有序性方面的要求。关于紧迫性,国务院[2012130号批复函强调“加快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要求“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规划》第九章也有“抓紧制定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的明确要求。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紧迫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