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试错一错再错?


  今天,工信部公布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新增42个地区和城市,加上2010年7月宣布的12个试点城市,如今已经有54个城市。几乎涵盖了中国大部分省会城市以及所谓三网融合条件比较成熟的城市。此前,已经传出三网融合拟在全球所有省会城市进行。笔者曾经质疑过其中的不合理性。毕竟,试点不是微博的测试版,试点有一个“试错”纠错的过程,如果如此大规模的实验,那其不如颁布三网融合政策,全国推行。为何要频频试错?

  作为媒体人,三年来一直关注着三网融合的点点滴滴。对于产业诸多异常曾经组织专家探讨过。一个月前,曾经拜访北京邮电大学三网融合研究所所长曾剑秋教授。获赠一本相关三网融合,由北邮校长方滨兴主审,曾剑秋教授主编的《网和天下》该书对三网融合做了权威解读.提出了三网融合是什么?以和谐为基石,合作竞争,而非竞争合作;三网融合盼什么?以民生为根本,惠及百姓,而非形象工程;三网融合做什么?以科学为向导,最重市场,而非资源浪费。

  其实,早在2010年,我曾经采访过曾剑秋老师,他当时也谈了四点对三网融合的看法:我在2010年9月博文《三网融合净浮夸,是谁吃了兴奋剂?》中记录过,今天再次搬出来比照。

  第一,无论是广电还是电信,必须以国家利益为重,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优势,积极行动;

  第二,一些地方政府应该认识到“身份”和地位,给三网融合塑造良好环境,而不是“越位”,过分吹牛或者给自己脸上贴金子。

  第三,对于广电及其一省一网的政策,应该谨慎看待。第四家运营商或许不能充分竞争,反而是重复性建设和不必要的人力浪费,最终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四,不能不提的是三网融合中搭建“临时房现象”。也就是企业不断在重复性建设网络,等到政府整合资源的时候,再高价卖给政府。这和城市拆迁户扩建临时房一样,低成本投入,高回报率。

  另外,付亮、沈拓、王留生、侯自强、王汝林、杨培芳等专家均以对话的形式,谈过三网融合政策,其核心是,三网融合是一个政策,不是技术;三网融合是国务院主导,不是广电或者电信运营商来主导;三网融合是业务融合,不是广电和电信之间的“角斗”。这些,都是三网融合之中出现的不和谐现象,希望三网融合高层能够完善监管。

  “三网融合”又叫“三网合一”,意指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通信网的相互渗透、互相兼容、并逐步整合成为全世界统一的信息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是为了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适应性广、容易维护、费用低的高速宽带的多媒体基础平台。

  早先,国家对三网融合认识有偏差,1999年9月17日,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文件还指出:“广播电视及其传输网络,已成为国家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近几年在国务院的主导下,三网融合一夜之间突飞猛进。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2010年7月1日,三网融合的12个试点城市名单终于在国家意志的强势干预下正式出台。今天,将三网融合政策向全国推行。

  不过,三网融合各个城市进展究竟如何? 据此前工信部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国IPTV用户已超过1100万户,手机视频用户超过4000万户。我不清楚这个数字背后有多少水分。从基层的调查看,三网融合炒作概念,抢跑、越位,“浮夸风”,屡见不鲜。广电封杀电信IPTV现象时有发生,而电信对于广电网间结算问题,也被广电以发垄断的形式进行投诉。

  如今,大规模的试点政策公布,就像一块遮羞布遮住了十二个试点城市的丑陋效果。如果试点非常成功,就应形成一个三网融合的政策全国推广了,而不是继续试点。当然,也有人可能会认为,由于试点非常成功,所以接着扩大试点范围。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就应该感到非常不公平了。因为全国绝对不是54个城市和地区。没有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该如何开展三网融合业务呢?难道在静等第三批试点城市吗?难道我们的市场是一个试点的市场吗?

  我认为,国家有关部门不应在三网融合政策上纠缠不清,为了某些机构和个体利益,不惜浪费资源,大搞形象工程。倒是国家宽带战略应该推行,将三网融合一个局部利益纳入到国家宽带计划,无线城市,这应该是一个功在千秋的全国性工程。如果继续试点试错,其实是一错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