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濮教发〔201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90周年,县教育局决定参加市开展的“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比赛
(一)征文比赛对象:全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
(二)征文比赛要求:征文要突出“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教育活动主题;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征文稿件格式和封面式样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择优上报(每所学校上报征文不超过3篇,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认真填写《濮阳市“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主题教育征文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师训股;excel格式电子稿,同时发送到师训股邮箱。
(四)评审与奖励: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选送的论文进行评审,择优选送50篇参加市级评选。
二、演讲比赛
(一)参赛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2009年、2010年招聘的农村特岗教师。
(二)参赛内容:演讲要紧扣“我把青春献给党”这一主题,通过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或用第三人称讲述其他教师的先进事迹,真实反映和热情讴歌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要有激情。每位选手演讲时间限定在6—8分钟。
(三)比赛和奖励办法:各单位7月28日前择优选报一名人员的讲演稿,报局师训股,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讲演稿正文格式同征文正文格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认真做好征文和讲演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各单位对选送的论文要进行认真初评,严格把关,严防抄袭和下载,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要评各单位征文合格率。
(三)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征文汇总表,征文作者、演讲选手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要详细核对,不得有误,并按时上报。
附件:1、濮阳市“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征文封面、模板
2、濮阳市“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征文汇总表
3、濮阳市“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演讲搞封面
4、濮阳市“我把青春献给党”师德演讲比赛选手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