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块方糖溶化在一杯水中,我们感受到甜味;若是再加三杯水,变成了四杯,我们还得承认它是“糖水”,但实际上给人的味觉就完全是另一码的事儿了。这一杯糖水化为四杯糖水的物理过程,称之为“稀释”。
我为什么忽然想起了这个物理现象呢?因为社会生活中也大量存在着类似的现象。尤其是当我们审视知识和知识分子领域的问题时,就显得更加突出和强烈。前些时候,着名教育家刘道玉先生大声疾呼,为大学改革提出了十条建议,第一条就是现有的大学博士点应砍去一半。为什么这个建议放在第一条,又以非常绝决的姿态,我以为恰是它涉及了知识和知识分子领域的严重“稀释”的问题。而我们仔细一想,不寒而栗;“稀释”绝不止于博士点的问题。
我有一个切身的体会。上个世纪60年代初,我在高校破格提升讲师,很多同事和朋友给予了热诚的祝贺;虽然没有立刻加工资,我确实还有一点自豪感;因为评选的标准和过程认真而严格;宣布之后,大体的反映是“名副其实”,符合标准。而到了80年代,从文革取消职称到恢复职称,当然是一个进步,但我成了教授的时候,自豪感全然消失;有一种小孩子“过家家”的味道,你当“妈妈”,我当“爸爸”,很逗乐,却不能当真。后来我被邀为系、校、省三级职称评委。太多的事实告诉我,标准已大大降低;没有学术与教学评价的科学机制,对教授更没有学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的要求和论证。真管事的只有两条:一是论文数量和图书的厚度;二是资历。以后有了论文在哪里发表的要求,如刊物和出版社的级别;离开了严格科学的学术论证,这当然是荒唐。正是这荒唐的规定给某些刊物开辟了财路,所谓“版面费”、“认刊费”由此而出;甚至还培育出一个荒唐的产业,论文销售业(据说年产值已达10亿);而那些官员在职读博,更是丑态百处。于是,为什么刘道玉先生要大幅度地减少博士点呢?重要的原因是太多挂着“博导”头衔的教授,太多的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离开这头衔所需要的实力距离太远。当年海南出现泡沫经济的时候有过一个笑谈:“树上掉下一个椰子,打伤一批总经理。”如今在学界,这个笑谈完全适用,只需把“总经理”换成“教授”甚至“博导”。
知识含量的“稀释”最突出的物质兑现,就是知识分子的降价。
我记得上个世纪50年代教授的工资相当于部级干部;1957年在反右的高潮中,降价先从大学毕业生开始,为降低知识分子的待遇作了铺垫;从此,一直到文革结束,知识分子经常面对“大好形势”的报道,却看不到待遇的上升。
文革结束,“重视知识,重视人才”的说法势不可挡。应该说,水涨船高,知识分子(包括教授)收入的绝对值是上升了,从几百变成了几千;但相对值却是下降了;教授从“部级”降为“厅局级”;所以当时就有“教授明码降价”的说法。还要说清楚的是,教授的这个“厅局级”还是名实不副的;譬如在福利分房时,规定教授(正高)住房标准相当于厅局级,但我却看到很多厅局级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成员兑现了这个标准,而正高的知识分子却还挤在几十平米的旧屋中;得到的是一个“面包会有的”承诺;之后福利分房的政策取消,进入了从市场购房的阶段,那“面包会有的”承诺变成了货币补贴,就是说给钱让你自己去买吧。那么,补了多少呢?据很多拿了这个补贴的朋友告诉我,买不到一平米的面积。而这时候,货真价实的厅局级正向第二套房子大举进军;名曰“集资房”,实为“第二套福利房”,钱是要出的,但具有“象征性”。这就加深了一种印象:什么好事碰上知识分子就得“稀释”!于是,出现了10个教授追逐一个处长位置的新闻;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一个名份上相当于厅局级的教授,不如一个货真价实的县处级。
到此,“稀释化”还没有停止。“重视知识,重视人才”的承诺,在报告中、文件中一字未改,却出台了一个举措,既不须人大通过,不须政协参议,更不须公示,这就是很务实的公务员的全面加薪。于是,一个事业单位的汽车司机恰好在行政编制之内,他的工资就超过了本单位的正高。而普遍的情况是,一个教授的工资不如一个货真价实的科级。我想,10个教授应当与时俱进去争当科长了。
应当说,我们对知识分子还不能说完全忘怀,想提高一下,改善一下的动作也是有的。但不知为何,总也突破不了“稀释”的模式。譬如,那个国家级的“专家特殊津贴”。这个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这个标准没有问题,但实施的过程则完全稀释化了。
首先,它有一个数量指标,于是下面的任务就成了完成指标;符合标准不是第一位的。这就给滥竽充数开了一大缺口。
其次,评选的主体是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首先提出人选,然后再“征求专家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的意见”;于是有谁愿意和人事部门唱反调呢!
再次,最有杀伤力的是奖励与“突出”完全脱钩。用100元津贴来奖励“突出贡献”,完全成了“逗你玩”;起不了任何激励作用。
于是,从1991年开始,一大帮人每人每月多了100元,起了聊胜于无的心理作用;为什么是“突出贡献”,一大帮有“突出贡献”的人摆在大家面前,向他们学什么,谁也说不清楚,而更主要的是大家也不想弄清楚。谁又在乎100元的“大事”呢!好玩的是有的获得者还在自己的名片上印上“特贴专家”的称号,几乎成了大家的“笑柄”。当然,到了2009年,100元变成了600元;但1991年到2009年,时隔18年,平均工资已涨了几十倍,600元的含金量低于当年的100元。这微不足道的特殊津贴实际仍是进一步的“稀释”。何况我这里还没有计算物价上涨的部分。
特殊津贴缺乏严格的称得上“突出贡献”的标准,缺乏服从严格标准的评选程序,缺乏名实相符的激励金额;总体而言是不高、不严、不相称,是一个“稀释”的典型的标本。
放弃60年来愈益加固的“稀释”的发展模式,把“重视知识,重视人才” 落实到令人信服的基点上,需要更新观念,而这是极为艰难的任务。
譬如,正在讨论的中长期教育改革的规划,有很多令人鼓舞的提法,但在如何对待和估价知识和人才的问题上,尚未摆脱“稀释”的根抵,即“官本位”,让我感到无奈。譬如在涉及教师待遇的问题,有一个令人很不舒服的提法,即教师的工资可以“不低于”公务员的水平。当今的中国,教师的待遇若能赶上公务员,也算“大幸”(最近有一项“幸福指数”的社会调查,公务员指数最高)。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个“提法”岂不等于说明,“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成了大家提高生活水平的标杆,成了大家攀援的高度?!这个提法能体现“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吗?我想到了列宁的提法:“应该把我国人民教师提高到从来没有的,在资产阶级社会没有也不可能有的崇高地位,这是用不着证明的真理……为此,最重要的是提高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不提高人民教师的地位,就谈不上任何文化。”(《日记摘录》《列宁文选》四卷)请想,列宁的提法,和我们的追赶公务员的提法在本质上有区别吗?列宁的观念是对还是错?
改变“官本位”的观念,停止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稀释”,难!但再难也要面对。最近《南方周末》系统报道了知识精英移民潮的问题,其中有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1978年以来,有786万青年才俊流出海外,相当于30所北大、32所清华在校本科生的总数。面对这个数字,我们还能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去认真应对吗?当然,“稀释”应有更深层的原因,在此不便多说了!
一种“稀释”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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