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来自剑桥的科学宽面条——《剑桥科学史》第七卷


载2008年7月11日《文汇读书周报》

南腔北调(70)

 

一碗来自剑桥的科学宽面条——《剑桥科学史》第七卷

 

□ 江晓原  ■ 刘 兵

 



  □ 刘兵兄,不瞒你说,拿到这本《剑桥科学史》第七卷,吓了我两跳。先是定价:这本700页的书竟高达248元!(为了便于读者判断出版社如此定价的合理性,请参考2008年6月22日亚马逊网上这一卷原版的售价:162美元)。接着发现这一卷中没有任何一章是在讨论我们所习惯的“自然科学”,而是专门讨论各种各样“社会科学”的,比如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等等,甚至有一章专论“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当然还有你一定喜欢的专章“社会性别”等等。总而言之,这完全超出了我们通常所习惯的“科学史”的范畴。

  记得前两年,我们一圈朋友曾经为“科学”的定义应该取宽还是取窄争论过一番,各人纷纷“站队”,我坚决站在“窄面条”一边,你则站在“宽面条”一边;还有的人起先站在窄的一边,后来又叛向宽的……。最后似乎是“宽面条”赢得了多数。但是现在看看这第七卷的《剑桥科学史》,其面条之宽,一定超出了当时争论中持论最“宽”的人的想象。还是老外想象力丰富啊,要“宽”就干脆宽个够。

  这一卷的范畴理念,和我原先的理念大相径庭。当然,这说到底也就是定义问题,我们就将这些社会科学定义成“科学”的一部分,也无不可。但是,对于一个科学史的研究者来说,这一卷《剑桥科学史》无疑大大拓展了科学史的疆域——哈哈!现在科学史几乎可以包括人世间的所有学问!由于只有文学没有在这一卷被涉及,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说,世间的所有学问可以分成两部分:科学史与文学?

 

  ■ 我看到这本书时也很有些意外。我们以不同宽窄的“面条”尺度来争论科学划界范围时,通常那些“宽面条”派们也还没有把社会科学放到科学的定义中,只是强调那些不同于西方主流自然科学的“地方性”知识也可以属于广义的科学范畴。而这本应该说是有相当权威性的《剑桥科学史》,干脆把“社会科学”作为单独的一卷,应该说真是“宽”够了的“面条”。

  确实正如你所说,关于何为科学,说到底也就是定义问题。但这里所说的定义,却并非随心所欲的任意定义,而是有其背后的道理的。这些道理,在《剑桥科学史》第七卷中的导论“社会科学史的写作”中,从历史到现实,说得相当清楚。不过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原因,不外乎是人们对于科学理解的演进,特别是,传统中认为的那种“精密”科学其实并非那样精密,即“实际上,自然科学也不能充分地符合哲学规范”。所以许多人仍然会把自然科学看成特殊的知识,也许还是和人们对之抱有某种幻想有关吧。

 

  □ 我们虽然在科学定义这个面条的宽窄上有争议,但大方向却是一致的,面条的宽窄只是策略的不同。我注意到,主编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上,同样是反对唯科学主义的——反对给予科学以凌驾于其他知识之上的特权地位。

  例如他们在导论中开宗明义指出:“科学哲学史通常是首先着手研究(科学中)最成功的领域,这一部分就充当了其余部分的典范。”这种现象在国内的科学史研究中也很常见,首先研究科学史上的成就,在许多人看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是情况早已经发生了变化。两位主编指出:“到了20世纪60年代,新兴的专业科学史家开始用貌似更具包容性的方式重新建构这个领域。他们并不认为科学不断进步的论述是必然正确的,尽管这曾经为其无数先辈所信奉。”在他们看来,“这也就开始意味着,通过历史主义的视角看待科学,将其看作一种社会建构,和研究其他的社会建构一样来研究科学。”

 

  ■ 其实在许多社会科学家当中,唯科学主义的成分通常也并不比自然科学家们更少。正如导论中所说:“尤其在20世纪的英语中,具有科学的地位就意味着要具有自然科学的某种基本相似性,这甚至通常被社会科学家看作‘真正’科学的内核,在时间上和逻辑上具有优先性和典范性。然而,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出于某种误解而造成的。”

  读这段话的时候,我们不难联想到身边经常会听到的有关社会科学的评价的说法。当把社会科学的评价标准向自然科学看齐时,一方面是自动地降低了社会科学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又是把自然科学当作一种特殊的、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典范”,这是一种典型的唯科学主义倾向。例如,以往人们总是比照近现代西方主流自然科学的发展,将对数学的引入程度作为社会科学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可以说就是这种倾向的一个突出表现。

  而当我们采用了本卷的这种“宽”定义,科学就包括了西方主流自然科学、非西方或非主流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这三个在宽度上逐次递进的学科领域。不过说到这里,我倒是想到了另外两个相关的问题:首先,以往我们在区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时,是否就能真正做到清晰有效的划界呢?其次,就是在这种分类中,人文学科的位置又应该是怎样的呢?

 

  □ 我认为“清晰有效的划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果按我的理念,只分成“自然科学”和“人文学术”两大领域,同样存在划界困难。正是由于“清晰有效的划界”不可能,我们就应该减少划界的任务或负担——分成两部分的划界任务一般来说当然小于分成三部分的。不过在这里,划界问题也不是非要解决不可,可以先搁置在一边。

  至于人文学科——我这里主要是指文学、历史、哲学之类——的位置,我认为应该是更基本的,或者说更高的。它们应该在科学之上。因为它们才能教我们怎样做人,而科学技术只能教我们怎样做事。如果依据这个标准来判断,那么这些能够被纳入《剑桥科学史》第七卷的绝大部分学科,同样都是只能教我们怎样做事的(由此也可见将它们纳入科学史范畴的合理性),当然也就只能享受与科学技术类似的待遇或地位。

 

  ■ 我同意你所说的人文学科应该是更基本的。这样,至少按照这部《剑桥科学史》,我们就有了这样的方案: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一并做为最宽泛的科学来理解,虽然此多卷本的科学史还是以自然科学作为绝对的叙述重点。值得注意的是,以这样的视角和方式来写社会科学的历史,是有别于传统社会科学历史写作的。

  在这碗最宽的科学面条中,也同样向我们提示着科学的多元性,只不过,是在原来就有些模糊的自然科学的多元性之中,又加上了更为模糊的社会科学之元。

 

  《剑桥科学史》,西奥多·M. 波特等主编,第七卷翻译委员会译,大象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定价:2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