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发性的个体交易不足以形成市场、被称为市场现象。今天,当我们谈论市场、市场自发秩序时,有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那就是: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它以个体在法律上被赋予了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地位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人与人之间互利的交易作为系统性的现象不可能向我们呈现。像人权、法治、宪政这些字眼,之所以总是和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并非理论家头脑里的主观想象,也不是西方中心主义向我们渗透的结果,而是我们所称之为市场的东西内在逻辑的要求。
中国的市场经济今天仍然在形成之中。不同于西方已经成型的市场经济,各种基础性的市场制度——主要指财产权制度、人权制度以及对政府权力施加限制的宪政制度——在中国实际上是随同市场自发秩序的展开而逐渐发育的。当然,如果以一个历史的眼光来看,西方国家走到今天,有关的基础性市场制度也是在市场自发秩序的展开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也不是先把制度建好了,然后再实行市场经济。只不过,在西方国家的这种先发优势(一定意义上)已经客观存在的情况下,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就不避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是否中国可能基于一种截然不同的基础性制度来搞市场经济呢?尤其是,是否可以不讲什么个体权利(这被认为太抽象、太鲁滨逊式、因而也太幼稚)而基于另外的理念(如共同体)来做同样的事情呢?
在中国,不少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有怀古情节又对西方文明充满了警惕的知识分子,都很难摆脱这样一种幻想。我当然不是认为西方的很多理念、制度就是理所当然的,也不认为,中国的文化中就没有我们今天可以吸收来使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来更美好的东西。但是,我认为,就制度建设而言,像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这样一些基本的理念,不管它们来源于哪里,都是支撑市场自发秩序的必须。有的人像秋风比较反感谈论"个体权利",他说:
“没有经过生育过程而自己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荒岛上的一个孤独的野人,比如孙悟空,是一个物理性存在,而根本不是一个社会科学上的事实,不是一个需要社会科学来研究的人。社会科学要研究的是人与秩序双向生成的问题,也就是人的合作的问题,也就是人的秩序的问题。”
秋风说的这段话本身没有问题,但他用来反对谈论“个体权利”。问题出在哪里?在我看来,他混淆了两个层面的问题:逻辑层面和经验层面。在经验层面,我相信没有任何人会说自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自己的观念不受社会的影响,自己的行为不受到这个社会上其他的制约等等,但是,这个经验事实绝不能导致我们否认:任何社会科学的分析只能是从个体开始,只有个体才是实际的行动者。后者,意味着我们必须在逻辑层面承认,个体是他自己的主人。而这个意味着,在制度层面上对个体权利加以保障。
在我看来,像秋风这样反对谈论“个体权利”的人多少与他的“共同体情结”有关。在他看来,个体从来不是原子式的个体,而总是在各种各样的“共同体”之中,如氏族、家庭以及其他的共同体,而所谓的“个体权利”按照他的想法,只能是基于对那种从来不在任何共同体中的个体的抽象建构。也就是说,按照他的想法,如果从来就没有不在共同体中的个体,那么,谈论个体权利一定在一开始就是荒谬的。
秋风不能理解的是,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恰恰是一个使得个体不断地从各种自然地形成的“共同体”中被解放出来的历程,是一个个体不断获得自由、并基于所获得的自由对原先形成的自然的共同体加以重构的过程。可以说,个体不是不要任何意义上的共同体,而是需要更好的共同体——它不再出于个体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的被动依赖而在那里,而是基于自我的需要而被创生或者被重新认识和定义(如家庭)。
个体自由、个体权利,同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从来不是冲突的,但是,如果为了某些人心目中的共同体而拒绝承认个体自由、个体权利这些理念的价值,最终只能是既没有个体、也没有共同体。我怀疑,秋风美化了野蛮社会中人作为群体性存在的精神和情感,然后拿它来反对今天我们提倡的个体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