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凤荷
追踪报道
上周五,《家天下》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报道刊出后,接到多名读者的电话,纷纷反映他们在楼梯楼加装电梯时遇到的困难。根据《物权法》条款,楼梯楼加装电梯,只要有一位利害相关人反对,即可以推翻加装计划,在高校及政府单位宿舍小区已发生多起因低层住户反对而加装计划搁浅的事情。
资深地产研究员韩世同表示,低层住户因加装电梯而可能出现噪音和采光受损的情况,他们的确对加装电梯较有抵触情绪,他建议政府可以研究楼梯楼往上加建再加装电梯,把一、二、三楼等低层住户往上搬,腾出来的低层房屋用作公租房。韩世同认为,若加装电梯对低层住户无补偿或改善,对低层住户的利益是“减法”;只有做有利于低层住户的“加法”,才可能说服低层住户。
低层住户反对 加装无门
美术学院教工宿舍一位住户向记者反映,该学院在楼梯楼加装电梯时遭遇低层住户索要金钱赔偿的事情,低层住户向同一栋楼的高层住户提出,希望楼上受惠的住户凑钱给他们低层住户每户三五万元的补偿金,以弥补他们因加装电梯而带来的噪音和采光不足的困扰。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同意加装电梯。
住在中山大学的张小姐告诉记者,她在丽江花园有套位于9楼的单位,她希望也可以像丽茵楼2座一样加装电梯,因为9楼楼梯楼单位太难出租。但丽江花园的业主较分散,若没有热心业主出面张罗,大家很难齐心协力一起加装电梯。
陈小姐在中山大学蒲园区的房子同样遇到加装电梯受阻的问题。她家住楼梯楼4楼,6楼以上的住户非常希望加装电梯,学校也有加装电梯的费用补贴,但就是因为无法取得全部利害关系人的同意而未能加装电梯。3楼住户长居国外,基本联系不上;一、二楼住户则极力反对,认为加装电梯损害了房屋的采光且有可能带来噪音。6楼以上的住户几经争取都无法说服低层住户,觉得大家邻居为此反目也不好,且缺少3楼住户的同意也装不成,只能就此搁置电梯加装。邻居向陈小姐抱怨,“人家楼梯楼都是因为没有钱而装不上电梯,我们这里却是有钱都装不上。”
外地经验:补贴低层住户
广州市政协委员在楼梯楼加装电梯的提案中引述了省外城市的做法,如宁波和厦门等地政府对加装电梯给予一定补贴。韩世同认为,在政府给予加装电梯的一定补贴中,若能将部分补偿低层用户,更可以争取低层住户的支持。
他提起,之前房管局有关领导曾经说过楼梯楼加建加装电梯做保障房,他认为,楼梯楼加装电梯也可以通过往上加建若干层来安抚低层住户,把他们往楼上搬,而原来的低层住房可以用作公租房。他认为楼梯楼加建用作廉租房宜谨慎,因为这样很容易惹来全体住户的反对。他建议,楼梯楼加建可获得公租房房源,加建经费应该由政府负担;若低层住房可出售,售房所得可以补贴加建和加装电梯的费用。
高层住户无奈“买顺”低层
一位地产界人士分析认为,之前只要三分之二的住户同意即可加装电梯,后来必须要全体住户同意,低层住户手持的“利器”就是《物权法》。因此,目前业界为加装电梯而想出来的“低层住户搬上楼”或者“金钱补偿”等办法,其实都是为了“买顺”低层住户。这位人士以“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来形容个别强硬反对加装电梯的低层住户。据透露,某地方政府宿舍一个小官员就偏不同意加装电梯,让同楼住高层的局长、厅长天天爬楼梯,最终此小官被调离工作地,这座宿舍楼才成功装上电梯。
欢迎来稿 观点大PK
在旧楼加装电梯的话题里,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装与不装都有自己的理由。欢迎各位住户来稿,阐述你们的意见。请发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