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茅台故事——专业对常识的侮辱


    民政部和茅台已经都双双说明了,经过是这样的:民政部虽然出现在了茅台欠债大户的位置上,但其实民政部不是茅台的债务人,只不过是因为茅台在2010年4月捐过款,而收据没有到位,所以这笔捐款就做成了“其他应收款项”,所以民政部才出现在茅台的年报上。
   然后,诸位专业财务专家们频频点首称是,一致认可茅台的做账方法。
   甲专家会说:这样处理完全符合财会准则。
   乙专家会说:这样处理完全没有问题,没有收据的捐款,不能进入“营业外支出”项目。
  ……
  专家的意见当然对啦,我是非财务人士,不懂,外行,所以只能对专家们的意见佩服的紧,现在这帐目做的很平,不管是“其他应收款项”,还是“营业外支出”,还是其他别的什么项目,专家们总有办法,这个账您总能做平,出了问题最后也能抹平,您专业嘛。
   我有时间想,中国的一些财务会计们最有资格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因为他们完成了经济学上的种种突破,也许,诺贝尔文学奖更实至名归。

 


   我挺纳闷的,财务上这样处理确实没问题,但列位,您不觉得违背常识吗?任何一个没有所谓专业知识的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茅台捐了款,然后民政部就成了茅台的债务人?
   这或许符合财务规则,但真得符合常识吗?

  专业人士或许会大叫:没有民政部开具的收据,那茅台怎么入账?
    500万元汇出去,没有收据,这事就完了?这符合常识吗?
   资金一进一出,茅台出了500万,民政部自然要进500万,进款了,没凭证?
    OK……那茅台为什么不要收据?

   我看网上有消息说:
  
   贵州茅台去年4月20日公布,向玉树灾区捐款500万元。该负责人对新浪财经表示,之所以该笔捐款未在半年报中体现,是因为披露事项中只披露前十名的其他应收款,而500万金额当时未排入前十名。

 

 

   我就翻了翻茅台的2010年的中报,抱歉,看到中报后,我更糊涂了。
   贵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那笔款子,中报里都有,这笔500万的支出为啥消失了呢?
   贵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那笔款子400多万,都够进入前五名,这笔500万的费用不够进入前五名?400万大于500万?
  

   500万未进2010年中报已经够奇怪了,捐款发生在2010年4月,那茅台为什么不要收据?
   还是转一些4月28日的报道:
  
    民政部财政司副司长冯亚平向@财经网记者介绍,该笔款项是去年玉树地震后茅台捐献的赈灾款,由民政部接收。茅台去年一直没要收据……
    新浪财经报道““我们向民政部要了几次收据,但一直没有给我们。”茅台财务负责人表示。

 

    两厢对照:一个说你不要,一个说你没给。呵呵。

    4月捐款,中报不见这笔支出,到年底平帐,500万突然出现,财务报表中对其不做任何说明,8个月时间拿不到这张收据。
    是茅台的财务不尽责,还是其他原因?呵呵,我实在无从揣测,茅台的财务人员把民政部列为欠债大户的那一刻,他心中到底是何感想?到底是谁的帐目算不清楚?弄不明白?又或者是谁的帐目算的太清楚,弄的太明白了?

    按理说,事情已经终结了,账已经平了,茅台恰好最近已经收到了民政部给出的收据。
    恩,这是笔善款,不是酒款,500万对财大气粗的茅台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在专业人士的眼里,500万,小事情。账都平了,还要怎样?
    可到底是——要收据了,还是没要收据?捐款500万,不是捐款50元,如果真要了,为什么这样久才拿到收据?
    是什么原因导致一群无比聪明的人,一群专业的财务专家,宁可费尽力气去在中报、年报里玩财务技巧,玩财务平衡,也不肯只花费举手之劳去要张收据?常识去了哪里?
 
    专业是必须的,但有些常识是专业也逾越不了的;账是可以平的,但有些信任与失落是平不了的。
   

 


此言论只代表个人浅见,与我供职的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