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笔者驾车经过一个路口,当时是绿灯,车辆正在按照顺序通行,突然间前面的车辆急刹车停在了人行道中间,而后,看见有一位女士从车头前面跑过。很明显这位女士是在禁止通过时强行违章通过的。虽然没有被撞上,但是也让人为她捏了一把汗。就在这位女士跑过车头不远处时,那位急刹车的驾驶员下车大骂该女士,本想该女士应该羞愧不理走之,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该女士反尔没有走,对骂她的驾驶员说:“你懂交法吗?就算我违章了,撞死了我,你要负全责的,没撞上我是你的福气”说完后理直气壮的走了。
对于新交法的合理性,本不想再谈论下去了,因为在几年前新交法出台后,已经谈论的太多了,但是通过上述的事情,真的不得再说几句新交法的合理性问题了。新交法实行了好几年了,总结一下,它的对弱势人群的保护并没有达到任何效果,最终的结果是使那些弱势群体更加猖狂的违规,这样下去的结果是,对车辆驾驶者的不公平,同时也会对交法中的弱势人群带来更大的伤害。在中国我们总在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在新交法中,根本就看不到平等两个字。法律不能做到人人平等就能称之为法律吗?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对于那些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新交法中却看不出!这样的法律明显是在支持一些人违法。
在中国是讲人情的社会,但是在法律面前是不能讲人情的,否则就不能叫法律了。在新交法中,讲到保护弱势,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既然是法律就应该按照法规来行事,对于不遵守法律的人就应该叫他付出代价的。如果违法者没有因违法而付出代价,反而可以得到保护的话,他们会更加不遵守法规的,同时还可以带动那些守法者来违法,这样长久下来,法就不是法了,在很多交通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因行人也就是新交法中常说的弱势群体违法造成了交通事故,而结果是这些违法人反而个个是理直气壮的说得到了保护。这样的结果使现在的弱势违法者越来越多,这都是惯出来的。反之在交法中不谈什么人情,不谈什么强势弱势,只讲谁违法谁负责的话,我想行人的违章就会越来越少,而这才是对他们的保护。
在开篇提到的一句话,撞死!你负责,结果改成为违章被撞死,违章者负责的话,我相信那位女士就不会再去违章了,而这在新交法面前像开篇提到的那位女士所存在的撞死我你负责的思想的人还有很多很多,如果他们的违法行为能够得到保护的话,我想他们早晚有一天真的会被撞死的,而他们的死却是因为新交法保护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