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新政出尔反尔 两度大摆“乌龙”


   近来广州限购新政老是出尔反尔,令人难以适从。一是之前是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从化增城要纳入限购,而正式公布细则时又搁置和延期了;二是头天说本地首次置业者原则上只可新购一套住房,但次日又再郑重澄清。

为什么要将从化增城纳入限购?为什么现在又要推到3月底才决定?原因都没有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按理说,新国八条并没有要求将非行政区域也纳入限购范围;而现在的搁置和延后,到底是程序出问题,还是不打算限购了?或是为了多拖延一个月?至少应该给民众一个交待和解释。

有人认为从化、增城不限购可能是媒体的集体误读?!因为研读新国八条广州落地细则通篇并没找到从化、增城不限购文字,广州房管局的新闻通稿亦未提及;悬疑的是第十条要求从化、增城市于3月底前在其行政区域出台落实意见,并报广州市政府批准。看来是审批流程所致,广州不便越俎代庖,让从化增城自己来处理。

  日前增城市市长叶牛平也对媒体明确表示,其实并没有增城从化不限购这个说法,增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在三月底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至于增城制定的限购政策,是否会参照广州标准,又或者较为宽松?叶市长则没有正面答复。他说,国家的新国八条是任何城市都要执行的,增城自然也不例外。

而针对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态说本地首次置业者原则上只可新购一套住房,该局相关负责人次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郑重澄清:新国八条对无房户并无硬性规定只可新购一套住房,对于首次置业者而言购一套后可再买一套;而此次限购范围同样为广州市属十区,市民在增城、从化即使有两套房或更多,只要在广州市十区内无房或者只有一套房,也可再买,而拥有从化、增城户籍的人士不需纳税证明也能在市属十区买房。

  也就是说,首次置业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的说法仅一天就被澄清,这说明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考虑不周全,有些问题可能并没有考虑到。一旦被媒体提问,又没有采取稳妥的方式待汇报研究后再回应,而是想当然地应答,这对于政府信息发布的公信力和严肃性显然会造成负面影响。

  不过,知错就改也是很好的做法,而不是用更多的错误来掩饰原来的错误。我是赞同应该严格按文件精神来解释细则,除非文件明确规定首次置业者新购一套住房后一定时期内不能购买第二套。

  但我觉得也不能矫枉过正,既然从化增城不用限购,就应该按非广州市区域的政策来对待,而不应该既是广州市户籍的区域,又不必按广州市户籍的限购规定来对待。

我认为从化增城的居民不应该享受超市民待遇的特权。如果从化增城不需要限购,就应该视该区域不属于广州行政区域;那从化增城的市民到广州市购房也就应该按非广州行政区域户籍的规定来要求,一样要提交个税和社保证明。我认为这样才比较公平合理一些,否则从化增城的居民就同时享有本地和非本地户籍的待遇,这对广州十区的居民则是不公平的。

  为何近期政府出台的政策经常出尔反尔?虽然知错就该是好的,但也会带来很多负面作用和影响。建议在政策决策时多听取意见,不要只依赖御用的智囊和幕僚,还应该多听取能代表一定民意的声音和意见,这样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犯错。

(主要内容已在新快报发表)

                                2011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