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首位职责应当是审查预算


人大代表的首位职责应当是审查预算
杨于泽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已在赴京途中了,听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此前精心准备各种议案、意见和建议,有的代表花大量时间准备了“重磅”议案,准备向大会提出。这给公众的强烈印象是,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是提案,而且似乎提案越多,代表履职越到位。
  但人大代表的有一项职责可能被忽略了,至少是很少被强调,那就是审议政府预算报告。一位人大代表不提议案、意见和建议会被认为不称职,但他认真审议了预算案没有,往往不被人们关心。似乎只要代表人去开会了,其审查预算的职责就到位了,公众也不能向他提出什么要求。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很多,比如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选举权等,这些权利的另一面就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这些权利是“复合型”的,也是交叉的,比如人大代表既有权审议预算,也有表决预算的权利。在人大代表诸多复合、交叉的职责中,审查预算可以说是第一位的职责。
  各国政府制订预算是相当晚近的事,预算公开更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事,但从此以后,预算就成了国家治理的最核心问题。一位美国学者说:“如果华盛顿是最典型的政治官场,预算就是最典型的政治步骤。”据统计,美国国会60%的唱名表决都与预算问题有关。预算规定了政府的施政重点,决定了公共资金的投入方向,意味着政府的效率。而要规范和制约权力,审查预算是不二法门。
  在各国民意代表机关中,审查政府预算一律都是首位的议程。议会属于立法机关,按字面理解,立法才是议员们的第一职责。事实上,审查和批准政府预算本身就是一项重大的立法活动,它恰恰体现了议会的立法功能。所有国家的国会开始新会期,议员们第一位的任务就是审查预算。由于政府预算是民意代表审查和批准的,在这种意义上,政府施政才代表了主流民意。
  在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存在很多问题,说通俗一点就是,政府部门钱太多,结果就是“三公”消费以千亿元、万亿元计,政府采购中的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去年,各地陆续曝出新闻说,有的政府部门花3万元买一台笔记本电脑,或者采购苹果ipod作移动硬盘用。在这种情况下,加大各级人大对各级预算的审查力度,就是国家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必要,而且十分紧迫。
  但在各级“两会”期间,审议政府预算却被冷处理了,审议不被有关方面重视,人大代表本身也轻忽自己的此一职责。媒体则光报道代表们说的官话、套话、客气话,什么“编制科学”、“均衡合理”、“特色明显”,俨然预算编制者足够英明伟大,代表已经没什么好审议的了。人民意见很大的预算,往往获得“鼓掌通过”、高票通过。在这个问题上,一些人大代表有负选民之托。
  “两会”是我国目前主要的民主平台,如果有关方面有诚意,就应当引导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上有所作为。人大代表认真审议可能是一种压力,有关部门应当把这种压力当作改革的动力。我们至少可以做两件事,一是预算报告尽可能明白易懂、详尽,二是对人大代表做点预算审议的培训。人大代表本身,也应自学一点预算知识,使自己具备审议预算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