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应在阳光下前行


    

“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应在阳光下前行
盛大林

去年,武汉实行有奖鼓励市民举报车辆违法,结果产生了多达百余人的拍客,一年领走500多万元奖金。有个拍客,一周就领走了6000多元奖金。据悉,去年拍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40多万起,被采纳10多万起,其中闯红灯占八成。近几年,上海、广州相继取消了这种“编外交通警察”,但武汉市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年将继续实行有奖举报车辆违法的举措,这无疑将扩大“职业拍客”队伍,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据2月28日《楚天金报》)

人民群众就像是汪洋大海,只要把群众发动起来,监督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武汉的这些“编外交警”一年就以铁的证据揪住了10多万起交通违法行为,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虽然500多万元的奖金听起来比较多,但平均下来每次交通违法的取证成本还不到50元,这肯定比雇佣“编内交警”的效率高,甚至比“电子警察”的成本还要低。更何况,罚款是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方式——以闯红灯的罚款标准200元计,10万次交通违法的罚款收入就可达到2000万元,远远高于500万元的支出。这不仅有助于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缓解交通拥堵状况,而且创造了一个新的“行业”、减轻了就业的压力。因此,不论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有奖举报交通违法”都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好办法。然而,这个办法不仅没有大范围推广,反而因非议而纷纷夭折。

据去年10月7日的《文汇报》报道: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当地一批拍摄交通违章的“拍客”,当年3月份开始实行的“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将于年底取消。武汉将成为继广州、深圳等城市之后第三个开展市民举报违章有奖活动又停止的城市。取消的主要原因是,有人举报称有“编内交警”在拍到交通违法行为后把照片交给亲友去领奖。据报道,“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实施半年来,共收到市民拍摄的交通违章记录超过百万条,经警方确认有效并给予奖励的10.7万多条,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

对照上述的旧闻和新闻,相信大家都发现了问题:四个月前才说将“取消”,怎么现在又说要“继续”呢?而且具体的数据也出现了混乱甚至前后矛盾,比如,旧闻说去年国庆前就收到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纪录超过百万条,到了年底反而变成了40多万起;前半年为10.7万起有效举报支付资金200万,而全部9个多月却只有10多万起有效举报且支出奖金500多万,也就是说,后3月的有效举报比前半年少得多而支付的奖金却比前半年多50%以上;旧闻说实行有奖举报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逐月上升,现在的新闻又说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此种种,都是怎么回事呢?此外,“编内交警”冒充“编外交警”的举报也没有说法。

不管查实的结果如何,“编内交警”舞弊诈骗奖金确有可能。而后3个月警方认定的有效举报与奖金数额不匹配的情况更是令人生疑。如果这个制度性的“漏洞”不给堵住,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黑洞”。那么,如何才能堵住这个漏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信息公开,即把每一笔奖金的领奖人、领取时间、奖金数额等信息都公之于众,从而接受公众的监督。

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有奖举报交通违法”仍然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因此,我支持武汉继续实行这一措施,并希望更多的城市仿而效之。但要保障这一举措的健康和有效,完全的公开透明是必须的——总之,“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应在阳光下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