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选举公司CEO还是国家总统,多数人都会凭直觉去确定人选。但问题是,直觉并不可靠。
最近,一些《财富》500强企业的新任掌门人刚刚走马上任,人们又开始对美国的新选举年表现出空前高涨的热情。看来,对完美领袖的追求似乎已成为时人割舍不掉的情结。
奥巴马讲话的口气如今听起来更像是一位总统竞选人,而不是在任的美国总统;梅格·惠特曼最近刚刚履新,任惠普公司CEO一职;而就在不久前,牢骚满腹的雅虎公司董事会终于驱逐了时任CEO的卡罗尔·巴茨。
我们总是急于抱怨领袖的决策失误,但是却忽略了一个事实很多情况下,正是我们自己把他们推上了领袖的宝座。所以,当他们所施行的策略触犯到我们的最大利益时,我们不能每次都心安理得地声称自己上当了。是什么让我们选择了具有某些特定特质的领导人,之后却发现所托非人?这其中一定存在某些原因。
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的一项最新研究表明,事实上,人们往往会不自主地选择倾向于伤害追随者的人选来领导自己。凯洛格商学院教授罗伯特·利文斯顿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发现,认为自己所属的团队面临竞争压力的人更倾向于选择激进的铁腕领袖,以带领团队抵御外部威胁。
利文斯顿说:“想要一个成吉思汗型的领导人,本身并没错。”但在现实世界中,作为一个领导者,不仅需要抵御外敌,还必须体恤照顾下属。
然而不幸的是,我们选举领导人的过程往往混淆了视听,使人们忽略了候选人应该具备的重要品质,即团队需求至上,比如他们是否会在面对下属时换位思考等等。然而,在选择领导人时,大部分人都相信自己的直觉。问题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被直觉所蒙蔽。科恩说:“我们为某个候选人的魅力和才智所折服,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具备良好的判断力,能够做出有效的决策。”
领导者的行为意义何在?事实上,人们产生上述混淆的部分原因正在于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误读。“人们通常认为让人感觉良好的人才适合做领导,”利文斯顿说。在研究中,他将这种现象解释为对社会行为和亲社会行为的混淆。
擅长社交的人在团体中往往成为控制局面的主导者。他们通常直言不讳,平易近人往往能够自然而然地成为团队的领袖。利文斯顿称,这些人具有支配型人格,常常凌驾于团队之上。但团队需要的最佳领袖人选还需要同时具备亲社会行为,这样才最符合团体利益,因为亲社会行为的人通常不会极端强势,他们会为了团体的利益,采取更加谨慎的行动。
理想的领导者不仅能够带领团队不管是一家企业,还是一个国家抵御外部竞争,保护团队利益不受侵犯,而且能够视团队的需要高于一切个人需求。然而,这些优秀的品质往往不易为人所察觉,反而会被诸如魅力、支配力、雄辩的口才等表象所掩盖。但追根究底,决定权在于选举者、招聘委员会或其他决策者。他们必须确保选拔过程能够有效评估对领导来说真正重要的素质。毕竟,推选出一位不理想的人执掌大权,我们自己也要承担部分原因。
公司选帅不能跟着感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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