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总统都是民选出来的。但不代表他们就不会被暗杀,比如肯尼迪;不代表他们为了国家长远利益推行一些政策就得到大众认同,例如今天的法国总理和刚刚落泪下台的澳洲总理;不代表他们为应付危机实行紧缩政策就受群众理解,如现在的希腊暴乱、爱尔兰等。
在中国房地产,物业管理更是经常出现业主与业主委员会打架,保安与业主打架,与业主委员会打架等等。虽然政府出台了入住一年后业主可自组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问题。但环视全国物业管理较完善的依然是开发商自己管理的小区,原因在哪里?因为物业管理是一门既不怎么赚钱,又吃力不讨好的生意。
本人从事房地产26年,从来不碰物业管理这行是因为:
部分业主认为:“我交了物业费,我就是大爷!”车乱停,霸占电梯,随地乱丢垃圾,对保安及物业管理人员当仆人看待。
部分业主稍不满意,就以不交物业费为威胁。就好比我们进餐馆因为饭菜不好吃就拒绝付钱。
对于不付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真的那他没办法,法院的效率低,就算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执行。不像香港,假入你拖欠,首先贴出大字报,公布名单,然后起诉,再不行就封屋。当有一部分人拒绝缴纳物管费就会使物业经营出现问题,被迫减少人力,进入恶性循环圈内。最后电梯停运,垃圾满街。最终造成房屋贬值等不可挽回的后果。就是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业(甚至赔钱)是很难找人干的,所以开发商为了长久发展,不想自己名下的物业留下坏名声,只有有责任心, 有实力,有长远眼光的开发上就会以补贴的方式支撑着物业的运转。
回过头再说果岭湾,在2008年业务员接受培训的时候,本公司定的将来物管费暂定为7角至1元。但有些业务员可能简单说成7角。经过两年可怕的通胀,在2010年9月份,我的物业总经理预算提出定价在1元后,11年和12年平均要每年补贴20万元。我告诉他将补贴加到50万。直至今天因为物管费免收4个月所以2011年的补贴将达到90万元。业主们可以不相信此数据,但我们推行的阳光物业必须实落实出,大家花钱一清二楚,经得起考验。假如计算2011年的物管费支出,各业主大概在2011年付出0.66年左右。但我不同意有业主在焦点在线面谈时说:“既然公司赔钱,就赔多一点也无所谓。”“既然说7毛,就未来10年都收7毛。”这两个观点。我们公司是商业机构,不可能长远大幅度补贴,你们可否知道果岭湾的成本与税费吗? 你们找一个做开发商的朋友咨询一下。可能会令你感觉到意外。
再回头说到这文章的标题,从开发商角度来说,能与十几二十位业主代表沟通,是多么轻松的事啊。因为一期就是1100多户,二期、三期加起来变成4500多户,这十多二十位能代表了全部业主的意见,我们处理很多问题时将会容易很多,得到的理解和支持也多很多。但事实往往不是如此,我在推行第一次阳光施工时,有些热心的一期业主约十五人到场。一到场某些业主已摆出了要打架的姿态。我告诉他们:“推行的阳光施工的业主关心委员会是由开发商主动组织起来的,并不们业主自发性组织起来,不需要用与开发商打架的态度来交涉”。为什么石家庄的购房人或者开发商们总是以对立的态度相对呢?当然是机缘引发的。不能做朋友一样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吗?当这些所谓业主关心委员看完施工过程后,我们再三嘱咐他们回去通过各种渠道尽量把他们亲眼看到的转告其它业主。但是我肯定,80%的人没有这样做。他们只是满足了自己的关心而已。后来,我们不断组织施工看房团,但关心的人越来越少,基本要到求大家来参观的程度。到最近一次在焦点在线见面会,预定二十人也没来几个。而有些业主(不能说代表)只关心自己的事。例如,自己有车,根本不关心公交车问题,所以就算你代表几位业主,也不能说代表全体业主。这是很危险的游戏,到最后很多业主就会对着开发商或者这些所谓业主代表说,我没有授权你代表我,或者开发商不应该接受这几位,或者十几二十位的业主意见而漠视其他业主的权益。
所以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我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长远的眼光看问题,我已经充分考虑与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不能有偏差。否则将来果岭湾就变成一个臭湾。我终究会离开这个不令人讨好的石家庄,但也不能令我声名狼藉!
假如你们问我,物业费可以减少吗?我的答案:“是!0元是我们的底线,但是我要说:“再见! Bye-bye! SAYONARA!”
我是盛泽的总裁,既然你选择了果岭湾,那请你相信我。不该收的钱,我是绝不会收多大家一分钱。到一两年后,回头看今天的状况和我最近写的两篇博客,想你就会明白一切。
互相尊重、平等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