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人们客观需要的商品就没有价值,说的是劳动(供给)与需要(需求)的关系直接规定着各种商品或劳务有无价值,这个问题我在《论需要劳动观价值原理》一文中已经进行了讨论。那么,什么是供求关系与价格之间的相互影响问题呢?它主要是指供给与需求在数量和时间方面不够吻合(或供给数量远小于当前需求,或供给的即时速率相对过大),从而引起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形。具体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均衡的供求关系会导致价格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价格的变化又通过影响企业利润、市场购买力和消费(或投机)心理的变化,从而引起交易速率和供求关系的变化。
那么,供求关系是如何影响价格的呢?
在充分自由的市场条件下,当某些商品出现供给数量(或供给速率)不及需求数量(或需求速率)时,则该类商品常常会是以超过标准价格的较高价格出售,且其情形绝不仅仅只是随供求关系的紧张程度自然上涨这样简单(西方一些书呆子学者喜欢去画这类曲线,自以为只要这样做了,自己的主观臆想就会成为科学)。只要政府放任市场的自身运动和自由逐利,只要人们迫切需要的某些生活必须品在市场上存在明显的短缺,则总是会有许多唯利是图的商人和投机集团积极利用市场上某些商品的紧俏和短缺来哄抬物价,甚至把这类商品的价格推向极端,这也是那些奸商和投机客获取暴利最常用的方法。市场越是对某种重要商品一时短缺,商人和投机集团们就越是有货不买,并且积极囤积奇居,从而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如果这种短缺一旦发生在粮食、住房、煤炭、燃油等重要生产生活必须品上而政府又无法(或不加)控制,它的价格就会大大偏离它的价值(这只是习惯说法,正确的说法应是标准价格)数倍乃至数十倍,从而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公正性和良性运转,人为制造出市场恐慌和混乱,并造成市场物价剧烈波动和社会分配的极大不公。商人们的这种劣根性也正是造成中国历史上许多政治家力主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中华民族历史几千年来把商人冠以"奸商"之名的真正原因,而自由市场的这种极大掠夺性同样也是社会主义者强烈批评资本主义“市场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反之,如果某种商品供过于求时,尽管只是市场中某些商品的部分数量与市场有效需求的数量不够吻合,或者仅仅只是当时市场的供给速率大于与当时市场的实际需求速率,导致劳动与需要之间在数量上甚至仅仅只是在时间上部分无效,但是,只要能销出去的部分,一定是有市场需求的,因而也是有价值的,理论上讲它是可以按标准价格去进行交换的;但实际情形却不是这样,而是要以低于标准价格的超低价格出售的。因为,在供过于求的条件下,常常是有一部分的商品最后是卖不出去的(比如某种商品的供给速率大于需求速率持续时间过长,接近甚至超过该商品保质库存的极限寿命,这里不仅仅只是个单纯价格问题,还有个价值问题。我们说,如果某种商品的供给速率长时间持续地超过市场需求速率,则该种超市场需求速率生产出来的商品理论上讲是没有价值的),或者是要在以后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卖出去的,而一旦未卖出去,后果小则较长时间积压资金,严重时则可能全部废弃(就个别的企业而言,这是完全可能的)一分钱不值,这无疑是每个企业都不愿承担的风险。所以,各个企业为避免这种窘境,通常会相互压价竞售,结果只能使该类商品以大大低于其标准价格的超低价来出售。
所以说,供求关系对商品交换价格的影响是巨大的,它总是使商品大大偏离标准价格销售,造成价值与价格的严重背离。
让我们再来看看价格又是如何影响供求关系的:
不仅供求关系会直接影响价格,价格也会反作用于供求,特别是反作用于市场的即时交易数量(或速率)。就一般消费者来说,较高的市价通常会抑制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冲动,自动排斥购买力不足的人群,同时降低市场交易的速率,暂时缓解市场供不应求的矛盾。与此同时,较高市价会导致相关供应商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它又会进一步刺激相关企业增加相应生产,逐渐化解供不应求的矛盾;而过低的市价则通常会增大消费者的购买欲望,造成即时交易数量的增加,暂时缓解供过于求的矛盾,但也会造成生产企业的利润过低甚至亏损,从而抑制企业的生产激情,逐渐化解供过于求的矛盾。但对市场投机集团来说,在预期某商品价格有走高趋势时,总是大量买进囤积待售,甚至是越涨越买,而不管它的现价有多高;而在预期市场某商品价格有走低趋势时,又总是大量沽空抛售,甚至是越跌越卖,而不管它的现价有多低,它们的这种做法总是加剧市场供求之间的失衡。在完全自由的市场里,这些情形都是经常发生的。
需要说明的是,人们的真实需求是不受价格影响的,高房价遏制不了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只是推迟了购买力有限的消费群体对住房的购买时间;再低廉的粮价也增大不了人们对粮食的食量,只是会刺激某些人们在当前购粮的欲望。真实需求不是由价格决定的,而是由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决定的,不要过分夸大价格对需求的作用。但是,价格的变化确实可以改变人们的购买能力、购买冲动和投机欲望,从而引起整个市场的有效需求的变化和市场交易即时速率的变化,这种变化又必然会导致当前市场供求关系(特别是有效需求)的相应改变。
所以说,供求关系与价格之间,并不是简单的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这是经济生活实践中一个典型的具体的生动的辩证关系事例。在这两者的关系中,通常情况下价格表现得更为灵活些,因而也常常被一些政府用作调节市场供求矛盾的手段。《西方经济学》中对供求关系与价格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的描述主要是两个函数(即供给函数和需求函数),且两者都是以价格为自变量为前提来描述的,这既不符合真实生活中价格与供求之间经常互为因果,而且更多的时候供求关系才是自变量的事实,又有过分夸大价格对供求关系作用的嫌疑;既严重忽略了供求关系对价值、价格的巨大影响和作用,又不懂真实生活本身的辩证法,太过偏颇和简单武断。
以一颗朴实的平常心看价格(4)——供求关系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