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 海虾 龙虾
赵卓文(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有一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
1.,一只狼经过一只羊,没有吃,为什么?
2,又一只狼经过一只羊,又没有吃,为什么?
3,又一只狼经过一只羊,又没有吃,羊对着狼大喊了一声,狼还没有吃,为什么?
【打三海鲜食品】
答案是:1虾(瞎)。2海虾(还瞎)。3龙虾(聋瞎)。
近日上海市在几幅准备出让地块的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出现了“到期后出让人无偿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内容,引起了全国一片热议。不少人解读为“土地期满无偿收回”,有人称之为“新调控”,内地房地产股价连续大跌。
有人将上海这一做法与《物权法》比较,《物权法》明确70年后住宅用地“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
事实上,我们国家一直实行的是土地二元化体制。国有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只是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和转让。无论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还是《物权法》,读来读去,都只能读出一个结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确实是要“收回”。要不被收回,就要谈价钱,才能“续期”。这是类似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关系,没什么可争议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上海把这一结果提前揭露出来,并没有错,也没有问题。
就如,“人都要死”,是个真理,谁都不愿说罢了。上海这一次,就把那注定的东西赤祼裸展示出来罢了。
70年,50年,40年的出让年限是怎么定出来的?我听到的版本是:在90年代初的一次会议上,有人念出了杜甫的诗句“人生70古来稀”,于是住宅70年定下了。其它也就相应定下了。
中国房地产发展时间短,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这是明显的事实。于是,需要更多的政策和红头文件来调节。
这就是规则。这就是房地产的生存环境。
希望大家不要当虾,更不要当海虾和龙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