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买官”者普遍关照,是吏治不彰


对“买官”者普遍关照,是吏治不彰

今天《湖北日报》一片题为《湖北恩施宣传部长吴希宁被查牵出25名官员买官》的文章,公布了这25名“买官者”的处理结果: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6人职务并由恩施州纪委进行立案调查,视情节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有行贿行为的9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余7名有行贿行为但情节相对较轻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就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希宁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来看,吴希宁涉案金额应该不会太小。反过来说,向副厅级官员吴希宁“买官”,应该不是三千、五千可以打发的,花费几万、几十万的恐怕大有人在。

但从这个处理结果看,向吴希宁“买官”的25人当中,没有一人被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除了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外,其他22名“买官”者,都继续留在了“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继续做“人民的公仆”。其中,有16个“买官”者,仅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最轻的仅受到“诫勉谈话”,买来的“官帽子”依然照戴不误。

这样的处理结果,哪里是在打击“买官卖官”?分明是在鼓励部下继续“买官”。

最令社会不安的是,类似的处理结果并非个案。近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涉嫌受贿1022万余元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宋勇利用职务便利,为盘锦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久林等二十三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牟取利益,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折合人民币1022万余元,宋勇涉嫌受贿罪。

而据《小康》杂志去年3月份的一篇文章披露:自调查以来,宋勇案涉及县以上干部即多达59人,“有送50万的,20万的,也有送5万的。”

县以上干部向宋勇行贿为了什么?“买官”一定是占绝对多数。可宋勇的指控材料中,涉案单位和个人仅23家(人),也就是说,那59名县以上干部中,至少有36名将被置身案外,继续担任县长、处长、厅长、书记。

我一直很纳闷,一个官员因生活作风被曝光后,职务很难留得住,哪怕他婚外性行为和职务毫无关系;今后醉驾的公务员,公职身份也将不再保留。可面对那些贪官,官场却格外照顾,涉案金额近两亿都能保住脑袋。

而“买官”的,就更加心术不正了。可以说,“买官”的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他们花钱“买官”,一种是直接花公家钱的买,把自己管理的部门当成私人“买官”的提款机,被提拔后还会如法炮制,花更多的钱买更大的官;另一种是花自己的钱“买官”,当了官,有了权后再数倍地捞回来,然后再买官、再捞钱,如此循环,乐此不彼。

无论是从党的干部制度,还是干部的基本操守来看,凡“买官”者都不适合继续担任公职了,更不要说继续担任领导干部。

而今,中国官场对“买官”者如此放纵,除了“买官卖官”或已形成“潜规则”之外,那些手中握有处理大权的人,或害怕处理过严,会影响“官场”买卖市场,断了自己敛财的后路。

但无论是何种情况,对“买官”者的普遍关照,均凸现出当前吏治不彰的弊端。 


推荐导读:
叶檀谈个税改革,是“乱弹一气”
2010年,中国楼市三大谎言
张敬礼因发帖而落马,是社会悲哀!
交通厅长都“不腐败”,才不正常呢
烟草局长1年去港澳18次,赌耶!嫖耶?
十堰市,还有多少人“被精神病”?
拍照被送精神病院,温总理讲话已被十堰抛弃
“跨地追捕”案,已成“多输”局面
温总理“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让陈永刚看到了希望?
新闻链接:
湖北恩施宣传部长被查 25名买官干部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