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一些设计初衷很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最终有可能被“庸俗化”。目前,统筹城乡就面临被“庸俗化”的危险。“统筹城乡”越来越像一个“大箩筐”,各项工作都在往里装。不怕揭“家丑”,最近几次开会听汇报,这样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一些县区把养了多少只羊、种了多少亩苹果、发展了多少个合作社、修筑了几公里道路、盖几座楼房,以及几个村、几个镇的试点等等,一概作为统筹城乡工作的成效,统统写入工作汇报。真让人啼笑皆非!
时值年根岁首,各级各部门在抓紧安排2011年度工作,以及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规划。有县区争相报告,领导对统筹城乡如何如何的重视,所列举的重要事实就是在县区《工作报告》中,统筹城乡在文字上所占篇幅多么多么的大。我看过一些县区统筹城乡的文件,鸿篇巨制,言之凿凿,举措了了。当这些领导本人与你面对面交流时,你就会发现,其实他们对统筹城乡情况掌握不多,理解不深,花拳绣腿,蜻蜓点水。由此观之,我以为不少把“统筹城乡”写在文件、挂在嘴边的人,不见得就真弄懂“统筹城乡”本质本意。
统筹城乡并非一个简单问题,三言两语难以说清,三年五年难以干完,更不可能指望“一蹴而就”。统筹城乡的根本目标是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之间人口自由迁徙、要素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覆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那么,如何创建新型城乡关系?如何科学推进统筹城乡工作?如何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从宏观走向微观、从理论走向实践,从“人云亦云”、“雾里看花”走出来,走到“看得见”、“做得来”的工作中?以及还有更多个如何,有待一一解答?近读“简单学”,顿有所悟:统筹城乡发展虽然浩繁复杂,但其主体性工作,不外乎就是拆除城乡之间的“隐形墙”!拆“墙”不就简单明了、操作具体了吗?
何谓“隐形墙”?说文解字,就说这个“墙”字。“墙”由“土”和“啬”两个部分组成。提“土”之本意即为用土、石或砖垒起的建筑物,而“啬”寓吝啬、刻薄、闭塞不通之意。“墙”的基本作用是分隔、障蔽。由此联系到城乡关系,我们常说城乡二元体制,有人现象地说是城乡之间存在“壁垒”、“鸿沟”。我以为,这其实更像是城乡之间存在看不见的“墙”,一道“隐形墙”。这道“隐形墙”把城乡“一分为二”,以“隐形墙”为界,一边是城、一边是乡,画地为牢、各自为政。户籍制度是“隐形墙”之“根基”,这个“根基”,可谓由来已久、根深蒂固。195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打下了严格管制城乡人口流动之“根基”。数十年来,以户籍为“根基”,形成一面又一面五花八门的“隐形墙”。此“墙”虽隐形,但其功用不差一毫。此“隐形墙”分割了城乡居民权利,妨碍了城乡人口自由迁徙、要素自由流动。“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城乡居民,在资源分配、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以及社会保障、政治权利等方面权利不同,形成“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由于“隐形墙”存在,“农业户口”的人想要跨越这道“隐形墙”享受“非农业户口”的政策待遇,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为何拆除“隐形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实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实行家庭土地承包权长期稳定,长久不变;实施加快工业化战略,积极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无须讳言,由此形成“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目前,城乡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扩大到2009年的3.33:1。当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只是城乡差距的一部分。在国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结构、二元体制问题依然突出其中最关键的是二元体制问题。分割城乡之“隐形墙”虽然已经残败,但仍在发挥作用。由城乡“分割”到城乡“分制”再到城乡“分治”。无容置疑,城乡之“隐形墙”是影响城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不拆除城乡之间的“隐形墙”,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问就是“空谈”,城乡发展一体化就是无稽之谈。不拆除“隐形墙”,必将进一步加剧城乡社会断裂,也必然延缓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城,使城市持续发展会失去支撑,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有墙是两家,无墙是一家”。统筹城乡发展,就是逐步拆除城乡之间的“隐形墙”,让城乡两家变一家,共享发展资源和机遇,同顶一片蓝天、同沐阳光雨露。
如何拆除“隐形墙”?城乡二元体制由来已久,解决二元体制问题不是一两天的事情,需要花大气力,甚至相当大的代价。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就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就是拆除城乡之间的“隐形墙”。这是一项发杂工程、一场伟大变革。要拆“墙”就要先找准“墙”,有的放矢,对“墙”下“手”。城乡二元体制,涵盖户籍、住宅、教育、医疗、就业、保险、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十余种制度,组成了大小不同、形色各异的“隐形墙”。也就是说,城乡之间的“隐形墙”并不是一堵墙,而是若干堵墙。拆“墙”工作要从薄弱环节突破,比如,先解决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问题,再解决城乡公共产品平等供给问题,然后解决土地等要素在城乡间配置的公平问题。从根本上讲,拆除城乡“隐形墙”,需要继续按照市场化取向深化改革,包括制度创新、政策支持。拆除“隐形墙”要一堵一堵拆,一步一步来。找准了“墙”,还要有人来“拆”。这就要自上而下制定“拆墙”计划和工作规划,落实拆“墙”责任和举措,“拆墙到部门”,逐步实施,有序推进。比如,当前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要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住房和社保四件事,就是要先行拆除这四堵“墙”。要在这四个方面给力,攻坚破难,推墙破垒,开辟“农民进城”的“绿色通道”,推进城乡互融互动,实现一体化发展。
经过30多年改革发展,传统僵化的城乡二元体制已发生了明显变化,城乡之间的“隐形墙”已经呈现出“残破”之态。但是,也要看到,城乡二元体制依旧是个“活体”,不仅“骨架”健全,而且有血有肉。比如,城乡区别的土地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都很“坚挺”,一些新生的制度依旧借着户籍登场,不仅需要加快拆除“隐形墙”进度,而且要防止产生出新的“隐形墙”。对此,要有充分的估计和坚定的信心。要循序渐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把握时机,不失时机,各个击破。在拆“墙”的过程中,切不可搞“一刀切”、“齐步走”,而要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局部突破,重点推进。
拆除“隐形墙”是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治本之举,是统筹城乡发展具体抓手。我们需要把“拆墙理论”真正变成“拆墙计划”、“拆墙行动”,并切实付诸行动。这就需要多方联动,协同作战。众志成城,志在必得。
再议拆除城乡“隐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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