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多工作几天不是根本,关键是能提高工作效率


  太原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市委号召:要从市级领导做起,带领广大干部坚持一周工作六天,一天多干两小时;从2011年1月8日起,太原市规定婚姻登记机构每周六将正常上班,为新人办理婚姻登记;太原房管局表示,从现在开始,全体干部职工每天工作将增加2小时,每周多上一天班,房产交易办证大厅等单位每周六正常办公,方便群众办证。(山西晚报)

  首先,对领导不辞辛苦“为民办事”的出发点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目前执行的是每周五天工作日和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领导干部带头加班,必然会带动群众模仿执行,如此一来,也有可能影响到普通公务人员的正常作息;不过百姓更重视的,是国家机关单位的办事效率,只要能提高行政效率,更高效的为百姓生活提供便利,我们希望领导们按正常工作时间上班。如果正常时间办事依然拖拖拉拉,五天工作六天干、七天做,喝茶水聊天打电脑游戏,巧立名目发放成倍加班费,比在家休息更幸福。那么每周多上班的一天其动机就不纯了!

  其次,随意占用增加人们的休息时间是不道德行为,是人性化的倒退。而且也与《劳动法》相悖。

  周末上班算加班吗?需不需要额外的补贴呢,会不会加重财政负担呢?其实政府部门周末的时候就应该办公啊,大多数企业单位周末才休,公务单位周末也休,结果就是什么事情也办不了啊。既然是目的是“为民办事”而来,何不在公务单位中实行轮休制呢?

  实际上,服务好老百姓,不一定非要加班才能为民办事。如果实行轮休制,将工作与休息合理安排,把精力用在提高工作效率上面,方显领导素质与才能。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政府遵纪守法的观念,才是为老百姓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