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应该更加专业化还是通俗化?


法律文书应该更加专业化还是通俗化?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侧记

  为了加强法律文书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的总结,提升法律文书学的学术研究水平,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合同、补偿协议、调解协议、裁判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等一系列问题,根据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于2010年8月20日至22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召开了以“法律文书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2010年学术年会。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律师、专家学者等60余人参加本次年会。与会人员对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有效写作进行了友好交流与对话,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的高潮出现在“法律文书纵横谈”阶段,也就是俗称的“锵锵三人行”。在嘉宾亮出各自的观点之后,与会者开始热闹起来了。有的赞成专业化,有的支持通俗化,有的认为应该是专业化背景下的通俗化,有的主张应该是通俗化基础上的专业化,真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一时无法将话题打住。最后还引伸出了几个新的话题,诸如:究竟是精英化还是大众化、是格式化还是个性化、是规范化还是标准化、是书面化还是口语化、是普通话还是大白话……不一而足。
  的确,法律文书看起来很重要,但在许多人又觉得不太重要,为此,不管是在学术界还是在实务界,争议较大,分歧较多。但是,在我个人看来,法律文书是司法正义的表达方式,如何让人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显然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大问题。
  作为副会长,我在我最后的总结发言中,结合本次会议的论文和讨论交流活动,特别提炼出了三个主题,即“正义如何送达、正义如何表达、正义如何传达”。
  因为从送达到传达,承上启下的就是表达,就是法律文书的表达,就是公平正义的表达,就是法律精神的表达。
  

 


2010年年会议程

8月21日上午  主持人:高金波
   (一)9:00—9:40  开幕式 
   1、宣布年会开幕 
   2、介绍来宾 
   3、连云港司法局局长、连云港市法学会副会长黄国富致辞 
   4、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江蓉致辞
   5、中国法学会学术研究部副巡视员李存捧致辞
   6、马宏俊会长致辞
   5、照相
   6、茶歇 
   (二)9:50—10:30  年度报告
   1、马宏俊会长作工作报告   
   2、颁发理事证书
   (三)10:30—12:00  主题发言 
   1、张继旺《论以平信寄出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张丽霞点评)
   2、玉梅《民事裁判的利益平衡思考》
      (高壮飞点评)
   3、肖  晗《略论法律文书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
      (李琴点评)
   4、杨爱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制作》
      (安秀萍点评)
   5、李林《改进裁制文书,推动新农村法制建设》
      (侯兴宇点评) 
   6、赵改荣《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公证》
      (袁钢点评)
   7、袁金兰《浅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撰写》            
      (周萍点评)                

8月21日  下午    主持人:刘桂明
   (一)2:30—5:00  主题报告
    发言者题目
    1、赵朝琴《裁判论证方法研究》
    2、卓朝君《新农村法制建设中的法律文书功能》
    3、蔡  杰《基于公诉法律文书改革的思考》
    4、俞燕宁、许身健《英美法系法律文书概况》
   (二)法律文书纵横谈:    
   主持人:刘桂明
   嘉宾:宋振江理事(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石先钰理事(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段  钢理事(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交流话题:和谐社会建设中,法律文书是应该更加专业化还是通俗化?

8月22日上午大会
      主持人:陈福龙
    1、高金波报告《行政执法文书理论与实践》课题实施情况
    2、自由发言
    3、刘桂明总结发言
    4、会长致闭幕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