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公开手机实名制法律依据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日前,作为一名手机用户拥有北京移动全球通和电信预付费卡的消费者,北京律师董正伟以公民身份向工信部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移动通信实名制法律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笔者对垃圾短信是深恶痛绝,但是笔者更清楚目前网络上倒卖个人电话号码信息和住所的人很多。我们之所以受到如此多的垃圾短信、不良信息就是因为运营商在保护个人通信信息方面出现疏漏。虽然,不排除其他途径泻露个人信息住所的可能。但是运营商是主要责任者。目前,作为消费者,我们没有获取任何关于手机实名制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监管机关和运营商对消费者信息安全的承诺。
正如屡禁不止的贪污腐败和卖淫嫖娼问题一样,手机实名制未必能够根本解决垃圾短信泛滥成灾的问题。那样实名制就成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头号敌人!可能有许多激情的用户非常支持实名制,但是笔者作为用户要求公开实名制法律依据、权益保障措施的主张也是情理之中的合法行为。
消费者对手机实名制的信任是建立在实名制能够阻止垃圾短信等不良信息这个理想泡沫基础上的,一旦实名制后,垃圾短信和不良信息得不到控制,消费者通信自由、秘密和安全难以有效保障,消费者必然会淘汰实名制。为什么不在实名制推行之处就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完善用户权益和信息安全保障法律制度措施呢?《居民身份证法》对身份证使用有严格限制,手机实名制必须立法才符合居民身份证法律制度。
对于手机实名制对抗垃圾短信等的积极作用主管部门和许多民众是非常乐观。但是对手机实名制后用户信息保护、通讯秘密和自由保障措施监管部门没有相应措施,更没有法律法规保护。手机实名制是双刃剑,利用的好能够有效遏制垃圾短信,利用不好就会造成公民信息安全、隐私权等难以保障,继而影响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明知手机实名制没有法律依据,却仍然对消费者不宣而战,内部发文强行推出,消费者知情权和作为合同缔约方的协商权得不到尊重和保护。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三大运营商竞争不充分,协调一致的实名制强行入网规定,是典型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大运营商一贯表现就是无视数亿用户权益。不能因为此前一些用户进行了实名制登记,生米做成熟饭就想当然强迫所有用户推行实名制。如果今天没有法律依据手机实名制强行推广被运营商执行,那么接下来实名制立法的问题就会成为“谎言”。作为手机用户,我们的信息已经公开,然而,我们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哪里呢?工信部又对我们公开了什么呢?
手机实名制还必须关注另外一个问题,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的问题。运营商一般都会对单位用户大量优惠措施,但是实名制问题上,是不是也对单位用户优待呢?如果对单位用户区别人个人用户,那么实名制的积极意义就会丧失。
移动电话实名制不宣而战,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这是垄断行业企业长期以来垄断地位所致,是监管部门行政垄断、违法行政所致。基于《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在离奇舆论一边倒气氛中笔者才诚惶诚恐的申请信息公开。所有这些,笔者就是希望手机实名制能够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下实施,用户的权益得到基本的保障。这样既实现了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又顺利开展了手机实名制全面推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董正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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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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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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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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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董正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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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2010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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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申请 目的 |
知情权、学习研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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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求公开移动通信实名制法律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用户权益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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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近日,媒体报道了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下发通知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手机小灵通等新增用户实名制。申请人认为,手机用户和电信企业之间是一个长期的电信服务合同,实名制无可厚非,申请人从法律上支持移动通信实名制。但是手机实名制并无法律依据,相关立法并未完善,草率推进将破坏法律秩序。移动通信实名制应首先完善立法开始。 同时,实名制推行过程中,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是否一视同仁?用户的信息安全等如何保障。三大运营商竞争并不充分,实名制应当广泛征求用户意见,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参与权基础上完善法律法规推行较好。否则,法律法规不完善情况下,工信部内部发文推行实名制有侵犯用户知情权和行政垄断嫌疑。而运营商统一要求用户实名登记,则有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嫌疑。 申请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请求公开移动通信实名制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方案、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等,望依法公开为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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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司局 |
电信管理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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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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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
纸质、扫描件、复制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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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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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申请人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完整,以便于我们联系。
2. 申请人如不清楚应由哪个司局进行答复,“答复司局”项可空缺。www.faz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