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该负的“重要责任”


今年4月中旬新国十条出台后,被称为史上最为严厉的调控政策。但是,执行中曲折更多、反复更加严重、利益各方斗争更加激烈,特别是目前一些城市住房量价又开始上涨、地王又开始出现。这些都标志着本轮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已经进入深度博弈期。

那么地方政府又担任了什么角色呢?从经济角度、社会稳定角度和民生角度对住房重要性的分析中,自然而然地得出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可惜,这几年这个重要职责履行的不是那么好,人民群众还有许多意见。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履行的特别是不好。

2007年开始楼市调控这几年的结果看,反复太多、曲折太多、走回头路太多。社会舆论认为,调控房价越高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事实依据支撑的。2007,北京三环以内房价平均2万元一平方米、上海重点地区房价不到三万元一平方米,当时社会各界都惊呼声不断。现在北京三环以内已经达到4万元一平方米,上海重点地区达到了5万元一平方米。不仅越调越高而且高得离谱。纵观这些反复、曲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地方政府还在依靠着“土地财政”这个“铁饭碗”不肯放松,在调控楼市上依然是犹豫不决和左顾右盼。开发商则是在政府保护伞的庇护下,更是轻易不降价或是“捂盘惜售”。

在这关键时期,2010年夏季天津达沃斯论坛上,温家宝总理对楼市调控发出了最高层声音,给楼市调控定了调子: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政策,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引导市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规范市场、抑制投资投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主基调,手段是土地、税收和金融政策。由此可见,温总理最新对楼市的讲话表明,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不会动摇,楼市调控将坚定不移的进行下去,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温总理还指出:“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这里面关键是地方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态度和执行力度。不客气地讲,不少地方政府执行楼市调控政策或多或少都出现了打折扣的现象。一些一线城市,至今未出台调控细则,并且不断出现挑战中央调控政策现象。如何让地方政府自觉肩负起稳定房价和提供住房保障的重要责任,中央政府如何制约、约束地方政府履行重要责任,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