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几乎全国所有科技类报刊和网络都作了如下报道:等离子纺织印染技术可节能减排30%,我国率先将该技术从实验室应用于生产领域。一大突破性进展。研制单位;中科院某研究所。而非笔者研究所。合作者:纺研院。从04年开始,经5年努力,于09年完成。
笔者对这一成就较为熟悉和关心,是因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和我的朋友作了同一件事,等离子体无碱无水棉花及其制品的脱脂加工。同样取得了较大成绩。经权威部门检测,效果十分理想。节能减排,成本低。并成为1986年获权原创发明专利(ZL86102453)。为此,全国数十家专业报刊作过报道。特别是“化学通报”(中国化学协会主办)的化学简讯栏,要求高,几乎全为外国人所占有。本成果并为以后的专业科技工作者所大量引用。迄今,网上仍查得到。因无经费资助开发,原创发明专利最终成为废纸一张。可惜啊!试想,若等离子体脱脂染色生产装备能提前20年问世(或那时我们得到资助,有开发资金),加上原创有效发明专利,就会形成整套完整知识产权,笑傲全球。虽然现有成就也有价值,值得祝贺,但要大打折扣。不是原创发明。这就是发达国家为什么对原创发明独有所爱,即时举全国之力进行开发的真正原因。只要是权利牢固的原创发明,就会受到资金追捧。专利权成了比现金还吃香的硬通货。发达国家先进企业无形资产已占90%,有的甚至95%以上。早开发比晚开发好。
而我国的原创专利和工业应用化是脱节的。当原创专利失效时,工业应用化却才开始研制,并获得成功。但迟了近1/4世纪,差了一个世纪。一个是20世纪,一个是21世纪。国家受到损失。
我国是专利大国,总数超过500万件,但却是专利弱国。原创专利很少。即使有的话,由于所谓的技术不成熟、不可靠,得不到资助转化。首先淘汰掉的就是它们。“技术成熟可靠专利”这句话本身逻辑上就不通。专利本是无中生有,特点是个新字。新与成熟不能共存。只能通过转化开发,把新的变成旧的,成熟的。原创发明专利嘴上说重要,但实际上不要,自生自灭。
在后他人专利产品开发获得成功,说明在先原创专利是前瞻性的,有成就的,可实施的。虽然没有资金支持,未能实现产品商业化。但发明人尽力了。故失不在发明人,而在行政机构的不作为或失职。因为他们掌握财力和权力。产业化是其最主要职责。为了弥补原创发明人损失,笔者建议:1、国家首先承认其成果。无可争议,这本来就该他们得的。在宣传上也应提及他们,这对国家形象有好处。我国有原创发明。2、适当象征性经济赔偿。至少把小试成本费和专利年费退还给他们。赔偿一词较适合,它不会把败笔粉饰为成绩。3、经过一定时间后,还应该实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