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售楼部51枚假公章说开去
文/陈涛
据媒体7月8日报道:武汉东方明珠楼盘一售楼中心用51枚假公章,帮助购房者办理假证明骗贷卖楼。这些假公章中,有户口专用章、武汉市各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专用章”,山西省太原市、浙江省桐庐县等各地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还有武汉市中百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等单位“公章”。 从查获的公章来看,这些公章主要用于开假的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武汉警方7日表示,已成立专班全力侦办此案。
读罢这则新闻,我真正替代理东方明珠楼盘的武汉志联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为销售房产、为走出低迷、为提高业绩而造假的大胆、疯狂、不择手段而脸红、而叹息、而扼腕。
是啊,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在什么形势下,不管在什么时间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职业诚信,坚守道德底线,是所有企业、所有人应该坚持的。因此,我举双手赞同武汉警方严厉查处售楼部51枚假公章案件,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然而,我们在为武汉警方查处东方明珠楼盘售楼部造假而叫好、而拍手称快之余,是不是也应该引起一些思索呢?
售楼部造假固然可恨、可气,我也从来没有为造假者开脱责任的意思,可我们想过没有造假的根源和目的在哪里呢?售楼部造假难道仅仅是为了销售业绩吗?
比如说,银行按揭贷款规定要有婚姻证明,要么就要结婚证,要么就要离婚证,要么就要未婚证明。有结婚证或者是离婚证的还好办,拿过来就是;未婚的呢,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老家去开一个未婚证明,确实很麻烦。于是就有人想出了一个自己“造未婚证明”的捷径,也不是去骗人去犯重婚罪,只是为了贷款而已。不过,我就是不明白:人还是一个人按揭,有了未婚证明银行的信贷就保险一些,不良贷款率就低一些吗?
再比如说,银行按揭贷款规定要有收入证明,或者是纳税证明,收入证明还不能写得太低,太低了银行还不能贷款给你。收入高的还好说,在单位开一个就是;收入低的呢,单位肯定不给开,因为怕有连带责任,那么想要贷款买房就难了。于是就有人想出了一个自己“造收入证明”的捷径,也不是去吹牛皮,只是为了贷款而已。不过,我就是不明白: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为什么收入低的就不能贷款呢?
其实,按照银行业内的说法,个贷是最保险、风险最小的信贷,因为有远远高于贷款额的房产做抵押。我从中国银监会网站查得:2010年1季度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40%,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不祥。但是,我从上海银监局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应该是0.36%(沪主要中外资银行以2010年3月31日信贷数据为基准,对房地产相关贷款进行了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和重度压力情景下,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将从0.36%的基准水平,分别升至0.58%、0.74%和1.58%)。
如此低的不良贷款率,如此信用良好的贷款客户,却为了要按揭买房而去做假,又不是不还银行贷款了,犯得着吗?可是银行的手续就是这么烦琐,就是这么古板,就是这么不人性化,就是这么没有商量,你有什么办法呢?
法律固然要遵守,可是有些不良的社会倾向,不合理的制度,不人性化的规定,逼得人走向绝境,更需要值得我们警惕!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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