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底”这个词是我在2008年中国A股从6000多点高速跳水时听到最多的,当年的惨烈我是历历在目的,而现如今,这个疯狂的词汇频繁的出现在各大媒体,讲的却是另外一个让人疯狂的事儿——房子。
首先,我想跟各位“抄底军团”分享一下“囚徒困境”,警方逮捕甲、乙两名嫌疑犯,但没有足够证据指控二人入罪。于是警方分开囚禁嫌疑犯,分别和二人见面,并向双方提供以下相同的选择:
若一人认罪并作证检控对方(相关术语称“背叛”对方),而对方保持沉默,此人将即时获释,沉默者将判监10年。 若二人都保持沉默(相关术语称互相“合作”),则二人同样判监半年。 若二人都互相检举(相关术语称互相“背叛”),则二人同样判监2年。囚徒到底应该选择哪一项策略,才能将自己个人的刑期缩至最短?两名囚徒由于隔绝监禁,并不知道对方选择;而即使他们能交谈,还是未必能够尽信对方不会反口。就个人的理性选择而言,检举背叛对方所得刑期,总比沉默要来得低。试设想困境中两名理性囚徒会如何作出选择:
若对方沉默、背叛会让我获释,所以会选择背叛。
若对方背叛指控我,我也要指控对方才能得到较低的刑期,所以也是会选择背叛。
二人面对的情况一样,所以二人的理性思考都会得出相同的结论——选择背叛。背叛是两种策略之中的支配性策略。因此,这场博弈中唯一可能达到的纳什均衡,就是双方参与者都背叛对方,结果二人同样服刑2年。
这场博弈的纳什均衡,显然不是顾及团体利益的帕累托最优解决方案。以全体利益而言,如果两个参与者都合作保持沉默,两人都只会被判刑半年,总体利益更高,结果也比两人背叛对方、判刑2年的情况较佳。但根据以上假设,二人均为理性的个人,且只追求自己个人利益。均衡状况会是两个囚徒都选择背叛,结果二人判决均比合作为高,总体利益较合作为低。这就是“困境”所在。这也是当前买房人面临的“困境”。
其实早在07年底的时候,各大媒体也发起过关于王石“拐点论”的全民议论,如果按照现在大家习惯的说法,当时的空方占有绝对压倒性的优势,媒体、学者、砖家空前团结的“口诛笔伐”,大有国共联合抗日的气氛,在这个“军团”的眼里,已经遍地是开发商的尸体,老百姓也组成各种“XX卫队”,成合攻之势,大有一举让开发商挫骨扬灰的气势。
我呢,当时毫不犹豫的站在了“多方”,当然,也成为众矢之的,有骂我无良的,也讽我狗腿子的,更有甚者还有诅咒我的,还好我这人缺心眼,没往心里去,不然估计“不堪受辱,含恨而亡”了。不过,最终事实还是证明,多方取得了胜利,又或者说,经济规律取得了胜利。
当时我的判断依据有三点,一是国际经济形势,全球经济危机,中国不可独善其身,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明显,作为拉动经济最有利的通道--房地产,自然成为救世主,政策还是懂的轻重缓急的;其次是郎咸平谈到的中国二元经济模式,我是同意的,以GDP为纲,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地产绝对是加分项,因而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多方;第三,也是我认为最有力的支撑,就是经济规律,既然是规律,就不是那么容易去挑战的,房地产是计划经济转型市场经济后的产物,因为年轻,也就没有太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从出生开始,就很市场,尽管确实有点“血淋淋”,但是现实本就是血淋淋的,在国家“保障性住房”无法完全落实之前,市场一定会碾碎很多人的买方理想,其实,不难想象,一个人口大国,一个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国家,“保障性住房”只能保障冰山一角,完全落实恐怕短期内,还是理想。如此这般,我站在多方也就不奇怪了,需要声明的是,我站在多方是表明我对市场的判断,绝非是“唯恐不乱”。
10年4月的“重拳调控”出台以来,似乎给濒临绝望的买方人群一线曙光,“抄底论”惊现,我能理解媒体和大部分人的心情,但是,我只能提出我的劝诫,如果真的非常的必要,有可以承受,随时买房,都是对的,为了居住,不必过于担心房价的涨跌,只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和能要,如果寄希望自己“抄底”,试想想,你一买,房价暴跌或者暴涨,又会是一副怎样的众生相呢?当然,如果承受能力有限,或者不能接受贷款的束缚,那租房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毕竟囚徒困境的博弈时刻都在上演。
不要忘记,6000点跳水的时候,谁知道底在哪?知道了又能如何?多少能抄到了底又变到了现?现在市值没有缩水已经偷笑了,抄大底,小心成为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