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叫窃,私分文物叫“借走”?
昨日下午,咸阳市政协副主席、“122幅于右任作品去向”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向本报记者透露了调查组工作的最新进展。李文化说,从联合调查组连续一周多时间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122幅于右任作品或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1日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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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堪称世纪经典!上个世纪初,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说了句经典名言:读书人偷书,那不叫偷,叫窃。将近百年之后的今天,有关方面就卓登先生指称当年捐赠给咸阳政协的122幅于右任作品被私分作出的回应,同样堪称经典:官员私分文物,那不能叫私分,叫“借走”!
从目前披露的情形看,这122幅于右任作品,有80幅左右现藏于三原县博物馆“等地”,从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等人”家中收回30幅左右,目前只有不到10幅也已基本查明下落,被陕西一家书法学会“借走”,“借主”有单位,也有个人。
尽管具体真相尚待调查工作结束时给出结论,但“借走”的说法因为出自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之口,无疑基本上给事件定了性。然而,这样的说辞显然根本站不住脚,既是“借”,何以过去了20多年都没人归还?要不是卓登先生细心、较真,会不会永远被他们借着不还了?
更让人不能不诘问的是,我们姑且相信“借走”的说法成立,那么,卓登先生披露“私分文物”事件也已10天有余,经过媒体的报道已然成为公共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可为什么没听说一个借主主动归还?甚至于有报道说,卓登还收到“小心你的头”、“卓兄,注意安全”这样的匿名恐吓短信?
因此,如果说孔乙己的“偷书不是偷而是窃”还只是自欺欺人、自我解嘲的话,那么咸阳有关方面的非私分而是借走的说法,就难避藐视公众智商、欺骗舆论监督之嫌。咸阳官方有必要以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态度,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权威结论,并作出公正、严肃的处理,尽可能消弥负面影响,重塑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