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执法难”的三大困局,我的观点


 美国首位华裔市长医学博士答复《广州日报》“控烟条例”难题

     关注全民健康, 倡导全民和谐,大力推动无烟亚运会

 

    事件缘起:《广州日报》2010年4月28日A1版消息:“《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今日表决,获通过批准后将成为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其他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对此,专家观点是“执法难”将是最大难题!

 

 

 

    有关部门调研中发现,执法难的问题并非个案,北京、上海、银川等已有地方控烟立法的城市都存在这一问题,原因主要有几方面: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二是民众对于禁烟的认识有待提高,不少吸烟者认为,吸烟是个人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三是烟草税收是国家税收重要来源。

 

    针对上述专家指出的“执法难”三大困局,美国首位华裔市长、广州市控烟协会高级顾问黄锦波医学博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困局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博士解困:化整为零,以点带面,激发榜样的力量影响全局。

 

    黄博士认为,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发,直接目的并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教育人和引导人,《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出台也一样如此。只要有了这部法规的出台,即使执法力量是零,也已经带动了一大部分具有遵纪守法习惯的市民。这方面的执法力量虽然薄弱,毕竟法律效力还是存在的。如果把现有力量充分发挥,就算不能遍布全局,覆盖一些点还是可以做到的。随着“优良控烟点”的密布,整个城市就越来越趋向无烟化。

 

    对此,黄博士举了一个例子:上世纪美国刚开始将控烟列入政府工作大力普及时,航空公司认为公司存在监督与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后来他们将执法力量轮流固定集中于每一个班次的航班上,目标是陆续达到各个航班全面实现控烟的效果。

 

    他们通过拍摄影像画面在候机楼播映、邀请公众人物进行无烟航班体验等方式,将控烟航班与非控烟航班进行比对,人们一下子直观感觉到控烟的必要性与重大意义。随着这种宣传的大力推进,航空公司在严重缺乏控烟监管人员的情况下,在很快的时间内实现了预定的控烟目标。现在有人在飞机上抽烟吗? 没有。

 

 

 

   “从广州飞往洛杉机需要15小时,我多年已没有看到乘客吸烟。这一点证明了教育宣传、公众压力和自觉意识与强力执法相比更加重要,也更有效果!”

 

    既然烟民在飞机上可以不吸烟,只要他们像在飞机上一样自尊和自觉,在城市里也可以做到不吸烟。中国大陆城市控烟可以借鉴美国和香港的经验,他们的控烟系统是成功的!香港人不也是中国人吗? 他们的政法系统、警察机构和媒体系统不是和大陆大同小异吗? 难道香港烟民比大陆烟民更有教养和道德观念吗?

 

困局二:民众对于禁烟的认识有待提高,不少吸烟者认为,吸烟是个人权利,别人无权干涉。

博士解困:按照“和谐社会, 互助友爱”的原则,实现“权利平等互惠”方式解决冲突。

 

    黄博士认为:民主、自由、平等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公民权力,但一个人的权力与自由应以不侵犯别人的权力与自由为原则——早在100年前,启蒙思想家翻译《论自由》时提出的“群己权界”规则就明确指出了这个问题,遗憾的是直到今天中国大陆很多公民没有这种意识——吸烟者有喷云吐雾向空气中排放“有色二氧化碳”的自由,不吸烟者也有呼吸新鲜洁净空气的自由,但是吸烟者不能破坏不吸烟人们的空气环境:因此可以说,办公场所内全民禁烟,是一项有理有据的法规。

 

    如果在一个没有控烟标语的小房间,是不吸烟者先坐在里面,在礼貌的请求下,后来的吸烟者就不应该在里面吸烟,因为吸烟的人没有权力侵害不吸烟人的环境卫生。“否则,我会用手机拍下吸烟人的镜头作证据,然后在他脸庞鼻子前咳嗽、打喷嚏、然后说是他的烟使我敏感咳嗽、喷口水的!”

 

    反之,如果是吸烟者先坐在里面吸烟,不吸烟者可以礼貌的要求对方把烟掐掉。同时说明因为自己有气管炎,吸入二手烟会咳嗽和打喷嚏!在这种情景下,大部分烟民都会自觉性停止吸烟;如果不停止,我会离开,因为是吸烟者先到这里。在美国,有很多见义勇为的大汉会一起包围在吸烟者的面前打喷嚏吐口水,你还敢当众吸烟吗?

 

 

 

    如果是在一个有控烟标语牌的地方,吸烟就是犯法犯罪行为,那更不用说了!有更多的见义勇为的见证人,在外国有公民逮捕权(CITIZEN'S ARREST),即在现场有证人、已掌握证据、并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公民可直接控制拘留犯罪嫌疑人。

 

    对于不守这个规矩的双方,黄博士都给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当然,黄博士是以幽默的方式在谈两个人群的权利冲突问题。重点是:中国同胞们,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权利,权力和尊重,都是通过和谐意志与道德规范赢得的! 关爱别人就是关爱自己!

困局三:烟草税收是国家税收重要来源。

黄博士解困:增加烟草营业税,向坚持吸烟者征收重税。

 

    黄博士认为,就像向污染企业征收排污费一样,也应该通过间接税收的方式向吸烟者征收公共场所空气污染费和烟民健康医疗卫生费。这就形成谁抽烟谁交香烟税的机制,虽然控烟法规的出台造成烟草生产量降低,但是总税收并没有降低。增加这些烟草营业税的用途是“烟草疾病防范与治疗”,既用于烟民自身将来可能因吸烟而带来的疾病救治,也用于受到烟民污染空气影响而生病的二手烟民的救治。

 

    吸烟有害健康的道理已经被人们公认,但人们对吸烟缩短生命的道理却一直不以为然,理由就是有少数人一辈子吸烟照样高寿。大量科学跟踪监测结果显示,一个终生吸烟的人寿命会缩短5至10年。即便一个老烟民活到90岁高寿,也不能错误的将此当作吸烟不会缩短寿命的理由,因为按照其身体素质,如果他不吸烟可能活到95岁至100岁。

 

    90岁高寿而终,其影响他人健康的概率和程度就会越长越重,因此长寿的烟民应该是更加羞愧而非自豪,应该更受指责而非追捧!还有,烟民因为肺病或癌症不能呼吸,死亡前多年是很痛苦的!

 

    全世界国家只用控制吸烟而不全面性禁烟,就是为了维护烟民的吸烟权利和保存烟草企业对国家就业与税收的贡献,但是这些都应该以不妨害其他公民健康为前提。

 

 

 

    最后,黄博士解释之所以要在本文标题中写入“市长医学博士回答广州日报”, 一是利用这个热门词汇来吸引眼球,让更多包括烟民在内的网友读这篇文章;二是希望能使更多专家们对“控烟执法难”三大因素提出建议和意见,也发挥个人的效应为控烟和全民健康做贡献;三是突出文章的专业性,指引烟民为自身和他人健康负责,与外界环境和睦相处。

 

 

 

   媒体资讯链接:人民网北京2010年3月10日电 (记者傅立波)我国吸烟人数为3.5亿,居世界之首,而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更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2000年由吸烟导致的死亡人数近100万,超过了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我国与吸烟和吸“二手烟”有关的疾病,如:脑中风、冠心病、糖尿病、肺癌和乳腺癌呈明显上升趋势,如不采取措施,预计到2020年死亡人数将达到200万。